本文章最後由 maggie 於 2014-5-10 08:10 編輯
250c.c.以上的黃牌重機和550c.c.以上的紅牌重機路權比照汽車,根據現有交通法規,也要比照汽車停放汽車格內,但有重型機車車主反映,政府規定重機要停汽車格,重機車主被迫和汽車車主搶位,不是被白眼,就是重機被推倒,政府不准重機停機車格,根本是管太多,應開放重機可停機車格,收費比照汽車。
常被汽車車主白眼!目前全國約有近4萬輛領紅、黃牌的重機,因路權和規範比照汽車,所以需停在汽車格內,且多數縣市還規定一個汽車格僅能停一輛重機。 重型機車車主黃先生不滿地說,都會區的汽車位本來就難找,好不容易找到了,大大的汽車停車格卻只停一輛機車,隨後到的汽車車主常因此給重機車主白眼,甚至有不少重機車友明明將車停在汽車格內、事後卻發現被推倒在地,有時路邊沒監視器,根本無法追究。
黃先生說,政府這項規定太沒彈性,要求重機去佔用那麼大的汽車停車位空間,不僅造成浪費,也帶給重機車主很多困擾,政府應放寬重機停放機車格但比照汽車停車標準收費,或是劃設重型機車專用停車格。
台北市民李先生則說,有次為了找車位,繞了快十分鐘,結果遠遠看到一個汽車停車格空位,開近一看發現裡面停了一輛重機,簡直快暈倒,政府規定重機要停放汽車格真的很浪費空間,不應墨守成規,應劃設重機專用車位,把汽車格還給汽車車主。
可畸零地劃重機位中華民國大型重型機車車友協會理事長賴佳聖表示,的確接獲許多重機車主反映類似問題,國外的公有停車場會劃設重機停車位,國內也應比照,利用停車場譬如柱子前等畸零空間規劃重機停車位,比較不會浪費空間。
【政府回應】交通部表示,根據規定250c.c.以上和550c.c.以上的重型機車路權比照汽車,因此須停放汽車格。 但交通部又指出,停車格劃設和管理單位都是地方縣市政府,部分縣市如台北市已開放一個汽車格可停放多輛重機,其他縣市也可參考北市做法,評估是否放寬規定??
資訊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510/35823353/%E6%94%BF%E5%BA%9C%E7%AE%A1%E5%A4%AA%E5%A4%9A%EF%BC%9A%E9%87%8D%E6%A9%9F%E9%99%90%E5%81%9C%E6%B1%BD%E8%BB%8A%E6%A0%BC%E3%80%8C%E6%B5%AA%E8%B2%BB%E7%A9%BA%E9%96%93%E3%80%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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