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一般道路快車道速限從50公里到70公里,但慢車道時速一律不得超過40公里,若快慢車道間設有分隔島,機車只能行駛慢車道,以40公里時速前進,不少機車族均抱怨:「腳踏車騎快點都超過40公里了,實在不公平!」
林姓業務員去年騎車經過台中市環中路四段,因超速被拍照舉發,罰單註明該路段時速為40公里,「但我印象中該路段速限是60公里。」重回現場察看後才發現速限60公里的是快車道,警方還告訴他:「全國慢車道速限都是40公里。」
官方稱為行車安全他後來查詢《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發現若快慢車道間未設分隔島,機車就可行駛在與慢車道相鄰的快車道,速限比照快車道;若設有分隔島,則只能乖乖行駛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40公里。
林男抱怨,機車行駛慢車道,尖峰時間常被汽車、公車或違停車輛擋道;路況好的時候,又被限制只能以40公里龜速前進,「機車族的路權到底在哪裡?」建議主管單位應適度提高慢車道速限。
台中市第四分局交通組解釋,林男被舉發的環中路四、五段,常有機車超速肇禍,去年10月實施機動測速照相,短短16天就舉發584件超速,以執勤時間計算,平均2.46分鐘就舉發一件,其中8成來自機車。
承辦警員強調,該路段慢車道設定時速達60公里以上才會拍照舉發,林男違規時速達65公里;另一輛重機則被測出以102公里時速狂飆,「簡直把慢車道當高速公路。」為維護行車安全只能加強執法。
交通警:不太合理一名交通警官私下坦承,台灣道路速限普遍過低,現在路越開越大條,車子性能越來越好,「速限40公里不太合理。」但因十次車禍九次快,主管單位普遍不願承擔提高速限風險,還動輒在易肇事路段降低速限、設測速照相桿,「實在不負責任。」
機車速限規定◎無標誌或標線路段時速不得超過50公里
◎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道路,或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的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40公里
◎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在已劃分快慢車道的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慢車道與慢車道相鄰的快車道行駛
政府回應交通部公路總局副總工程司黃開平表示,速限係依據駕駛反應能力、道路狀況訂定,最後才會考慮機械性能,因為騎機車「肉包鐵」,危險性較高,加上慢車道常有路邊停車、汽車準備右轉、車輛從巷子衝出來等突發狀況,為保障機車騎士安全,才訂出速限40公里。 /
無提高速限規劃目前交通部沒有提高速限的規劃,機車騎士若嫌慢車道速限過低,建議改乘其他交通工具,「不要拿生命開玩笑!」
資訊來源: http://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501/35802664/%E6%94%BF%E5%BA%9C%E7%AE%A1%E5%A4%AA%E5%A4%9A%EF%BC%9A%E6%85%A2%E8%BB%8A%E9%81%93%E9%80%9F%E9%99%9040%E5%85%AC%E9%87%8C%E6%B0%91%E6%80%A8%E9%BE%9C%E9%80%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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