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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日掃購雷神 逾6公斤沒申報 沒收!

来源: maggie 2014-4-5 04:01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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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神」巧克力超夯,不少民眾到日本玩,不忘帶回當伴手禮。不過,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民眾攜帶單一商品超過六公斤時,依法須比照一般商業用途產品辦理申報查驗,食品類需要貼上合乎我國規定的中文標籤才能放行。此外,若以自用為名,卻私下販售,經查獲,將可開罰三萬到三百萬元。

除了自行帶貨回國,不少在國內搶不到雷神巧克力的民眾,轉向請代購業者購回。也因此,近來有不少動輒十幾公斤的雷神巧克力郵包寄到我國,不過,這些食品因為沒有依法向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報驗,很多都被扣留在海關,「海關幾乎要被雷神巧克力淹沒!

食品藥物管理署區管中心主任馮潤蘭指出,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輸入經衛生福利部公告的食品、食品添加物等,依法應申請查驗、並申報產品有關資訊,經查驗結果合格,才可以進口。除非民眾是以自用名義進口,那麼當產品總重量在六公斤以下時,可以不用查驗。
一般來說,若是自行攜帶超過六公斤雷神巧克力、在入關時被發現,有時候只要放棄多餘的部分,仍可通行
資訊來源:
https://tw.news.yahoo.com/%E8%B5%B4%E6%97%A5%E6%8E%83%E8%B3%BC%E9%9B%B7%E7%A5%9E-%E9%80%BE6%E5%85%AC%E6%96%A4%E6%B2%92%E7%94%B3%E5%A0%B1-%E6%B2%92%E6%94%B6-2210549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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