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航客機上239人相信已身亡,根據《蒙特利爾公約》,空難事故中的每名乘客可獲約台幣473萬元的損害賠償。此外,各乘客家屬可入稟要求額外賠償。不過有法律界人士指,由於各地法例不同,每名美國乘客的家屬取得的最高賠償,可能是中國家屬取得的10倍。
美國空難律師韋斯納指,礙於各地法例有異,中國、馬來西亞及印尼的乘客家屬,可以爭取到的賠償額,比西方乘客家屬低得多,如每名美國乘客家屬取得的最高賠償為1千萬美元(約台幣3.06億元),澳洲更是無上限。但在實行成文法的中國,每名乘客的家屬可能只能得到1百萬美元賠償。
資訊來源:
http://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international/20140328/368556/%E9%A6%AC%E8%88%AA%E8%B3%A0%E5%84%9F%E3%80%80%E6%81%90%E6%9C%8910%E5%80%8D%E4%B9%8B%E5%B7%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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