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sky8668 於 2014-3-15 00:35 編輯
各位大大好 ..
小弟LED大燈在剛出來時就裝了 .. 也一直裝到現在
但就在晚上 .. 要前往烘爐地拜拜時 , 在山下就被警察叔叔攔下
小弟我態度非常良好配合 ..
那他最後還是開了一張驗車單給我 , "法條那邊並沒有寫上任何一條法條"
在驗車單左上方寫了 "責令檢驗"
而違規事實上寫著 : 變更電系設備未申請臨時檢驗 (大燈變更為LED燈泡 , 與原廠規格不符)
現在打算把大燈組換回原廠規格並去驗車 監理站會去樹林監理站
想請問單純驗大燈需要發車嗎 ? 這樣的驗車單是否會罰錢 ?
小弟真的沒有這方面經驗 .. 車上一直都不敢裝會危害他人權利的東西
排氣管部分也是選擇尾下壓的平版(跟原廠一樣高度)靜音黑管 .. 土除原廠 , 後照鏡換G-MAX 前後避震有改裝
是否會被刁其他東西呢 .. ?
請各位大大幫忙一下了 .. 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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