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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被究責 行車記錄器還清白

来源: maggie 2014-3-9 09:10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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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行車記錄器,車禍責任差很多!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表示,去年3月環河高架發生一起五輛車連環車禍,第三輛車被撞了之後,因為打D檔觸碰到前方車,差點被究責未保持安全車距。後來車主拿出行車記錄器影片,才幫自己還原真相。


裁決所肇事鑑定課課長郭献文表示,當時的連環撞車禍,第五輛車主沒有保持安全車距,撞上前方車而引發前方車的撞擊。


第二到四輛車主也都稱因被後方車撞上,才會撞上前方車。根據道安規則,如此情況不用被追究責任。


郭献文指出,但第一、三、四輛車都是被撞了一次,第二輛車主卻稱被撞了兩次。起先他們推測第三輛車可能也未保持安全車距,才會撞擊前方車兩次。


郭献文說,好在第三輛車有裝行車記錄器,根據影片中的撞擊車與車子狀態,可清楚還原車禍現場。影片中,車主被撞與撞上前方車時,分別伴隨撞擊聲。後來又有多次撞擊聲,推測是前方車互撞。影片中最後可看到車子緩慢前進、碰到前方車,推測車主打D檔,因車禍放掉煞車而引起。


裁決所表示,車禍鑑定最重要就是還原車禍發生經過。若車禍發生在交岔路口涉及號誌運作狀況時,因紅綠燈的轉換僅在一瞬間,若無監視器拍到或目擊者願意出面作證,事後舉證困難,車禍雙方常各執一詞而無法釐清。


郭献文說,若民眾有行車記錄器,可維護自身權益。像另一南京東路與堤頂大道口的案子,闖紅燈的一方原自知理虧,承諾要全數賠償,後來卻反指另一方闖紅燈。但對方拿出行車影像記錄澄清真相。

裁決所提醒,駕駛人要注意校正行車記錄器時間,以免因日期不符遭質疑。另外,行車記錄器多是以循環方式錄影,發生事故後應趕快備份事故前後畫面作為證據。



全文網址: 車禍被究責 行車記錄器還清白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535174.shtml#ixzz2vQJw5a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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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3-9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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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alesiX 2014-3-9 13:02 只看這個作者
有裝有保庇啦....車禍被究責 行車記錄器還清白8038

不管為了什麼原因,行車紀錄器應該都要裝一裝。
有什麼萬一的時候,比你說破嘴都好用...
這社會好多垃圾 嗚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