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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在家唱歌罰3萬

来源: maggie 2014-3-8 07:17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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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台中市環保局實施新規定,凡是在周一到周五晚上10時到隔天上午8時,以及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只要在家中、公園、或是沒有視聽歌唱業登記許可證的場所唱歌,會因《噪音管制法》開罰,最高3萬元,民眾怒說:「連假日唱歌也要管制,也管太多了吧!」
不少民眾想省錢在家唱歌,但從今年1月開始,台中市環保局實施新規定,只要沒有視聽歌唱業登記許可證的營業場所,無論在自己家中使用伴唱帶唱歌,在公園裡使用擴音設備放音樂,都會依照《噪音管制法》第23條規定,開罰3千至3萬元。
可以透過分貝管制
在台中念大學的vicky,聽聞該規定驚訝說:「半夜唱歌擾民需管制可理解,但連假日在家裡唱歌,都要被開罰,這也太扯了吧!政府想搶錢也不是用這樣的方法,應該可以透過分貝管制的方法,而不是因為行為而開罰。」
上班族kiki就說:「若夜間管制真的是可以體諒,但假日唱歌還有時間管制,政府真的管很大,原本就習慣在家唱歌省上KTV費用,現在都得避掉時間唱歌,真的很不方便。」
平常會在公園跳舞的林姓婦人也說:「有時候假日下午1時至2時,會在公園裡練習土風舞,也需要開音樂跳舞,現在連假日開音樂練舞也要開罰,真的是管太多。」
「政府吃飽沒事做」
經常到廟口唱歌的陳伯伯指,平常假日都喜歡在公開場所唱歌,現在都要被管制,政府是吃飽沒事做嗎?該管的不管,不該管卻管那麼多,如果政府能把景氣提升,民眾都能到KTV唱歌,也就不會為了省錢在家或者公開場合唱歌了。
在台中經營小吃店的業者就透露,過去有許多民眾喜歡在餐廳唱歌,但現在有這個管制後,多少會影響來客率,政府應該將管制放鬆一點,現在連假日唱歌都要開罰,設限也太多了吧!

資訊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308/35686758/%E6%94%BF%E5%BA%9C%E7%AE%A1%E5%A4%AA%E5%A4%9A%EF%BC%9A%E5%81%87%E6%97%A5%E5%9C%A8%E5%AE%B6%E5%94%B1%E6%AD%8C%E7%BD%B03%E8%90%AC%E5%A4%AA%E6%89%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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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3-8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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