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私地收費供停車 方便卻違法

来源: maggie 2014-3-3 14:52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3 1577
淡水天元宮每年櫻花季人潮洶湧,周邊交通動線紊亂,部分居民開放私有地供遊客臨時停車,多數業者未具有停車場登記證,等同非法營業,市府卻睜隻眼、閉隻眼,令人大喊不公。業者喊冤表示不清楚法令,也有遊客說,如果私人停車場不能停車,才會引發交通亂象;交通局坦言,未取得登記證而營業是違法行為,但舉證或取締有實質困難。
記者實地觀察發現,從淡水區北新路往天元宮方向行駛,經過水源派出所後,道路兩側均劃設紅線,並擺放禁止停車的交通錐,馬路旁則出現手拿指揮棒的人,引導遊客進入空地停車,部分商家或民宅掛上臨時停車場招牌,小客車每次計價一百元,多數業者未給收據。
可勒令停業罰9千元
交通局副局長鍾鳴時表示,天元宮周邊私有停車場的確紓解停車壓力,但做為營業用途的停車場,須向交通局申請停車場登記證,未按規定者可依都市計畫法或停車場法開罰;不過,未開立收據,上法庭很難做為直接證據,一般做法是接獲檢舉後派員到場稽查,若發現有不符規定的營業事實,將勒令停業,未限期改善可開罰三千元至九千元。
對此,有業者回應,「我們只是想賺點外快,不懂什麼法規」;也有人說,一年就賺一個月,開放私有地供民眾停車,讓大家在賞花之餘享受方便,避免交通混亂,公部門應該反過來感謝地主,嚴格執法未免不近人情。

資訊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E7%A7%81%E5%9C%B0%E6%94%B6%E8%B2%BB%E4%BE%9B%E5%81%9C%E8%BB%8A-%E6%96%B9%E4%BE%BF%E5%8D%BB%E9%81%95%E6%B3%95-004147656.html

收藏
收藏0

網友回覆3

跳到指定樓層
未取得登記證而營業是違法行為,但舉證或取締有實質困難。

這就是很弔詭的地方~私地收費供停車 方便卻違法65

給個讚

讚: 5.0
讚: 5
針孔帶著進去停付錢不就抓到了,不想做而已,只會說一些543  發表於 2014-3-3 16:37
錢收多了,會讓那些已經停進去的人想擺你一道
錢收少了,會讓那些沒停到而又想停的人想擺你一道
這就人心
還是乖乖的登記吧
說實在的!雖然是亂象,但政府不應該用取締的方式處理!應該是輔導登記才對!

喊取締的、錄影的

嚴格是好事情!但是每一件事情要用在對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