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笨中的笨 於 2014-3-3 22:53 編輯
今天騎車在路上 遭到890-J5計程車逼車 我騎在沒寫禁行機車的路上 並且時速也是最高速限 卻遭到機乘車從後逼近並且狂按喇叭閃大燈逼車
後來超我車的時候還差點擦撞我 可惜機車沒行車紀錄器 警察說根本就無法對他怎樣 哀...有種體會連續劇壞人比較長命好人總是早死的感覺
3/3日更新 今天去警察局調了那人的資料 警察與我準備找他來泡茶了 時間我是沒什麼差 反正我學生兼助理也沒多忙 但是只要他來泡茶就沒時間跑車 看誰損失比較大
各位怎麼看呢?要算了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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