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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撞死4條命 法官輕判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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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君 2014-3-1 16:36 只看這個作者
我國的法律就是這樣,
又差又被動,
知道酒駕撞死很多人之後,
還要有人提出告訴才會“考慮”立法,
現在有法律約束了,
只約束酒精,
吸毒及打手x就不管了,
法律只約束導致駕駛失常的某項物品,
如:酒、手機、衛星導航等,
而不約束導致駕駛不專心的行為及動機,
這就是恐龍法律及法官。
到底是因為違規才會被撞到,還是說因為他吸毒無照才會去撞人…
如果沒有違規就不會被撞到,管他是吸毒還是喝酒…
這個案件真的雙方都有錯…
   違規左轉,被直行車撞上.  絕大部分的錯 是要由違規左轉的負責.    難道不知道,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嗎?
吸毒是有錯,但在這件事故上 絕大部分,錯是 違規左轉的駕駛該負責.
有些法官的邏輯真的很難理解

.....bj4
話說很久沒有看到恐龍法官的新聞了,看來還是有不甘寂寞的冒出來啊
本文章最後由 sarrylai 於 2014-3-1 23:57 編輯

這次只是因為直行車的人無照加上吸毒才會這麼多名嘴出來說話

假設這次直行車是有駕照無吸毒你還要說他要為那違規的人負主要責任嗎?

說是的人我是真的不知道該如何說了


難道違規的人死了違規的人就無罪嗎 這次是那個直行車的人倒楣無照+吸毒 不然肯定判更輕




今天是先有違規左轉也不看對向來車才有這次車禍

不管直行車有沒有駕照 有沒有吸毒 都無法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