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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方法院一輛警備車今天下午被民眾發現停在花蓮市民國路某飯店前一處紅線上,民眾用手機拍下並在臉書PO照片稱「公務機關的車就可以這樣違停?」引起網友一片撻伐,要求警方主動取締開單。
對此花蓮縣警察局交通隊長黃增樟指出,民眾若蒐證完整可將該輛警備車違規停放時間及地點提供給警方,警方會將違規事實以公文寄送給桃園地方法院,請他們提出說明。依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汽車違規停在紅線可處罰新台幣900元,但若是正在執行公務的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車等則可免罰。(李光濱/花蓮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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