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只要你有擦傷或受傷,基本上這種交叉路口案件 都是你贏面比較多。
機車方就是報警 三聯單 就醫證明 估價單等只要都準備好了就可以準備跟保險公司談了。
汽車方基本上一般大多數人為了省時間快速解決,有保險的單純拿佐證文件出險就好,出機車這種險也不會讓汽車方損失太多。
曾經因為車禍吃了很多虧,但也學習到很多。台灣的法律就是這樣,有些地方很不合理且平常沒事就沒事,一出事就是認栽。
家裡自用機車幾乎全上保險,第三 車損 就醫 工作都上,台灣三寶多到真的不是你能想像的。行車紀錄器也只能讓你把車禍裁定55變64或73而已。
而且最吃虧的就是機車撞機車,只要沒保險就是兩邊哭到天荒地老比窮的,只能說你好家在人沒事我想車也是小修而已。
另外自從會駕駛大型重機後,在路口或切換車道就會習慣一直左顧右看隨時做好超車和煞停準備。
後照鏡的死角、道路的死角太多 只能隨時做好閃避的準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