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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當場起爭議

原始影片最後還大辣辣的開進機車停等區  沒什麼好說的阿~~不要當場起爭議9183

騎車的就算真的是屁孩

開車的也好不到哪吧??不要當場起爭議3121

還有  今天要我騎外車道  你按喇叭我才不理你勒ww

要超車內車道自便不要當場起爭議7559

要撞人要有把握撞死人  不然你真的會吃不完兜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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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線沒有機車道 機車這樣騎 實在找不出理由讓你可以叭他
2.慢車道事給慢車行走的 如果你想開快一點閃個燈跳快車道應該不是難事
3.後來的機車應該是機車想超你車不慎造成擦撞 所以這點是無誤的  如果我是機車我會停下來給警察處理
4.行車禮節並不是依車主的習慣而去定的 雖然擦撞的部分 機車可能佔的錯比較高 但是 如果你想開快一點的話建議一開始是先打燈超車 而不是先叭車 這樣就不會有人罵你錯了

5.補充(一位朋友說的):肇事逃逸係指「於發生車禍事故後,肇事者未下車察看情形或是處理現場,並且立即離開現場之行為」。

刑法185-4 肇事逃逸罪「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肇事逃逸罪之構成要件為「致人死傷而逃逸」,因此若無人受傷或死亡,是不會構成肇事逃逸的,但仍有一般車禍之民事賠償責任。


所以基本上沒人受傷  也不夠成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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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騎士像是在逃命 不知有沒有報案  發表於 2014-2-6 21:29
明明內側就沒車,外側的機車騎的不快就從內側超就好了.....或許汽機車考照必須加入EQ跟IQ測試了

這很簡單的路線規畫短時間都做不出來真的智商跟經驗有很大的問題,他的智力等級就只會使用一種按喇叭要人家讓....

說啥他要右轉?從機車被A到這段距離如果不激怒騎士可以很輕易的從外側超越.....

開個車跟路上長了腳一樣
三十幾年前的事情就算了吧.....XD
其實內側車道沒車,汽車車主應該是要打方向燈進入內側車道,而不是叭機車叫他閃到更旁邊去。
影片看到停紅綠燈,汽車還沒綠燈就一直往前逼就想罵髒話了,腳有那麼沒力喔!連個煞車都踩不住,腳沒力油門倒是踩很兇
只能說雙方都太衝動了
這位老兄被叭雖然不爽
但命要顧啊
汽車車主旁邊一堆機車還開那麼快有事嗎
他怕在路上被認出來 把他出現那段給剪掉了 哈哈
標題下的真有趣
另我想到八萬一
我一直很想知道要是行車紀錄器裡面的時間日期不對的話,
這樣子還是能夠當作證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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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  發表於 2014-2-6 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