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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強制險加費 學者質疑

来源: maggie 2014-1-14 06:31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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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maggie 於 2014-1-14 06:32 編輯

金管會與交通部規定,今年3月1日起汽車酒駕肇事的強制責任險,將依前一年度酒駕違規次數每次加費2100元且無次數上限。但政大副教授葉啟洲點出,汽車強制險酒駕加費案,在法律層面、加費標準及監理一致性仍有疑慮。

政大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暨法學院副教授葉啟洲表示,加費方案,是符合社會譴責、嚴懲酒後駕車的氛圍,而且酒後駕車可能大幅提高肇事機率,加收保費似乎也合理,但卻不見得經得起法律上的檢驗。

收保費理由欠正當性
他說,依現行法規定,被保險人酒駕肇事時,保險公司雖然應給付保險金給被害人,但事後可向被保險人代位追償理賠金額,所以酒駕肇事風險,實質上是一種法定的除外不保危險。
葉啟洲進一步表示,以保險人除外不保的風險,來作為收保險費的理由,欠缺正當性。對照其他屬於承保風險的違規事由,例如闖紅燈、超速等等,以及與酒駕同屬除外不保危險的無照駕駛,卻均未列入強制車險的加費原因,凸顯酒後駕車加費的詭異之處。

針對每次加費2100元的標準計算,葉啟洲點出,強制責任險對酒駕要加保費,應是產險公司在「代位追償」下可能無結果,才須加保費,因此加保費用的基礎,應該是每年酒駕肇事理賠後,產險業者代位無著的總金額以及酒駕肇事或違規的人數與次數。

但目前公告的加費方案實在看不出和酒駕危險有什麼關連,且為何只看前一年的酒駕紀錄?再者,現行強制車險中,肇事理賠紀錄,即包括酒駕肇事,原本已經是加費因素,新制的酒駕加費有沒有重複加費的問題?也讓民眾無法理解2100元是保險費?還是罰鍰?

另外一方面,為什麼加費方案只適用於汽車,不包括機車?是否未來機車也會一併納入?主管機關並未說明。

產險業:協商達共識
如果主管機關加保費用被包裝成罰緩,將造成「一行為不兩罰」的疑慮,更可能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也有違憲侵害人民訴訟權的疑慮。
產險公會理事長戴英祥昨指出,酒駕加費方案是經過金管會與交通部的跨部會協商會議而達成的共識,未來系統平台更完善後,將把闖紅燈與超速等違規事項均納入強制險的加保費範疇。但酒駕最為嚴重,因此率先施行。

至於2100元的加費金額,考量強制險仍屬簡易的保險類型,才會以酒駕次數作為精算的評估標準而算出此金額。

【汽車強制責任險 酒駕加費方案與疑慮】
●強制汽車責任險酒駕加費方案
◎今年3月1日起酒駕肇事與違規者,車主下一年度的強制車險費率,每次加費2100元
◎按酒駕違規次數計算加費次數,採無次數上限,每違規一次加費2100元
●法律疑慮
◎酒駕肇事屬除外不保範疇,以除外不保作為收保險費理由,欠缺正當性
◎闖紅燈、超速等同屬除外不保,卻未被列入加費原因
●費用疑慮,2100元如何精算
◎學理上加費計算基礎應在於酒駕肇事理賠後,產險業者代為追償總金額與肇事人數與次數
◎2100元加費標準不知如何得來?
◎肇事理賠紀錄已含加費因素,對2100元是屬加費?還是罰鍰?
●監理疑慮,機車酒駕未納入
◎對機車酒駕並未納入強制險加費範疇,欠缺一致性
資料來源:金管會、政大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暨法學院副教授葉啟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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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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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NAPA 2014-1-14 07:35 只看這個作者
好可憐的社會...
一個政策連個精算後的數據佐證都拿不出來...

直接把酒價肇事率還有理賠比率拿來跟一般理賠比較...
然後算出來增加的保費...
難道台灣保險業連個這種數字都沒有???
那真的不是混吃等死而已...

連這種數據都拿不出來...
可見這個數字是開會大家僑出來訂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