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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車騎斑馬線撞死人 男賠361萬

来源: 新聞 singer 2014-1-5 10:50 只看這個作者 只看大圖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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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車騎斑馬線撞死人 男賠361萬5238

【胡治言/綜合報導】男子李金龍(57歲)3年前騎單車橫越行人穿越道(俗稱斑馬線)時,機車騎士江再發(55歲)閃避不及,2人擦撞後倒地,江男顱內出血死亡, 江家求償554萬元,台北地院認為,騎單車上行人穿越道已屬違規,判李男應賠償361萬餘元。

今日出刊的《蘋果》報導,台北地院法官認為,雖然沒有證據顯示李男闖紅燈,但他將單車騎上行人穿越道,就是違規,加上沒有注意路況導致車禍,應負賠償之責,判應賠償江家361萬餘元。全案刑事部分,已由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李男徒刑半年,可易科罰金18萬元確定。

新聞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104/32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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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要注意一下
雖然法官是這樣判...

但是....對方違規並不代表你可以撞他
(如果是的話, 每個人身上都帶把AK47....看到違規就...不是簡單多了 單車騎斑馬線撞死人 男賠361萬5768)


所以為了大家的安全和荷包著想
看到斑馬線上的東西還是減速讓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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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媒體人的素質,及報導內容越來越...隨便!!??  發表於 2014-1-5 16:18
我看拾荒男十之八九會跑去自殺吧...哪賠的完=.=  發表於 2014-1-5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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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18

跳到指定樓層
重點都沒錢了.怎麼賠錢給家屬呢= =?在搞笑..嗎?
機車騎士顱內出血???很好奇他有沒帶好安全帽???話說路上還是一堆西瓜皮在跑~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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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戴全罩也是會顱內出血的  發表於 2014-1-5 15:30
4#
alesiX 2014-1-5 12:03 只看這個作者
說真的....個人覺得腳踏車真的很亂
騎上人行道就不說了...

在大馬路上逆向、晚上沒有燈...
加上取締困難,警察也懶得抓、懶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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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腳踏車 集體並排 集體闖紅燈 集體 ... ...(反正不怕攝影機)  發表於 2014-1-5 18:26
至少讓單車族 認清一個事實...別再把騎自行車的當行人
6#
kimirr 2014-1-5 12:47 只看這個作者
拾荒男:終於有飯可以吃了!(牢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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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已被假扣押了  發表於 2014-1-5 16:34
查封拍賣其他財產  發表於 2014-1-5 16:33
窮到只剩房子的人比比皆是,若阿伯身無分文只剩房子,則可能被查封拍賣~最終仍是吃牢飯,就看他上訴能不能翻盤吧  發表於 2014-1-5 16:30
原PO好糟糕...拾荒阿伯 是有房子的  發表於 2014-1-5 16:07
我是你們口中的不遵守交通規則的單車騎士

不過大家有空可以觀察一下
人行道很多都是腳踏車/行人的圖案都有

走在人行道還被腳踏車逼車的感覺真的很不爽
所以我也不喜歡騎人行道
高低落差多 速度慢 沒有道理死要騎人行道阿...=.=
本文章最後由 大麥香 於 2014-1-5 14:14 編輯

這篇報導只能說看的一頭霧水!!!老阿伯明明就說他是用牽的,但報導卻一強調他是用騎的!到底是用證俱來判斷!?還是由法官自由心證!?現在報導內容說實在的....完完全全沒把核心說出來,要嘛就說想關證俱及目擊證人的說詞因此判決阿伯當下是用騎的,所以應賠300多萬元!!!要嘛就單純是由法官自由心證來判賠!!!那有這種報道完全沒把重點說出來,讓我搞不清楚判賠的標準在那裡?是說他用騎的嗎?阿伯明明就說我用牽的!我用牽的!我用牽的!
身為媒體人,本來就有其義務將事情的核心俱體細述!而不是隨便整理一下就拿出來報導,不是嗎!?

影片1


影片2


浪費時間是所有支出中最奢侈昂貴的。
(名言作者:魯迅)
大麥香 發表於 2014-1-5 14:13 單車騎斑馬線撞死人 男賠361萬8801
這篇報導只能說看的一頭霧水!!!老阿伯明明就說他是用牽的,但報導卻一強調他是用騎的!到底是用證俱來判斷!? ...

的確不應該排除他是用牽的.
只是.......很想知道他是怎麼牽的??
可以牽到撞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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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發生過程很重要!這才是報導和判決的重點呀!  發表於 2014-1-5 16:11
alesiX 發表於 2014-1-5 12:03 單車騎斑馬線撞死人 男賠361萬8320
說真的....個人覺得腳踏車真的很亂
騎上人行道就不說了...

曾看過一群腳踏車闖紅燈的,
還有幾輛腳踏車硬生生地停在我前面擋我去路,
讓其他騎腳踏車的通過

明明我是綠燈,
他們(腳踏車)是紅燈,
當時按喇叭,
理都不理,還瞪我

放在論壇上幹譙,
被他們嗆
說甚麼速度好不容易到達,
如果停下來再騎到當時的速度會累
(阿停在我前面擋我的騎士很猛?!)

當下囧到我無言了.....


此類事情屢見不鮮
印象中有車友曾在路口跟騎腳踏車的發生小擦撞
對方朋友超強
趁車友(機車)把腳踏車帶離現場
然後警察來時辯稱是行人
好險車友有行車紀錄器

單車族的.....愛騎單車是好事
把名聲弄臭不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