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davidwalk 於 2014-1-20 15:56 編輯
今天去和解了
原來是我明天要去調解委員會 所以保險才那麼想趕快和解嗎?!
和解情況
對方開50%+20%=70%
50%是車子的
20%我看最後他給我的一張和解書上面 跟加上我有受傷才有多這20% 精神賠償...之類的
大約 7千元
50%是 1萬5
跟我修車費3萬還是有落差 不過想省事 直接簽名了...
也呼籲大家 下次發生車禍 管你有沒有受傷很嚴重 打電話作救護車就對了 冏..
也覺得 保險 一定要找認識的人買!..
朋友都說我很傻= = 保險找那個不認識的買= =
因為我是去旺旺公司裡面直接續約 強制險 再多買第三人
這次和解 對方開車的那個都沒有出現 埃..
另外跟大家說一下肇事情況好了
現在等理賠金下來去領車了~"~ 埃埃
車子在車行淋雨個禮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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