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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姓男子今年7月20日晚間在餐廳飲酒後趴在方向盤睡覺,引擎發動,車內酒味濃郁,遭巡邏警網發現,懷疑酒駕,測得酒精值為0.73毫克而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桃檢調查後,發現男子喝完酒後並未開車,因為家裡沒冷氣,只是發動車子吹冷氣,25日不起訴處分。 桃檢調查,朱姓男子(38歲)7月20日晚間在中壢市普忠路餐廳喝完啤酒後,在車內呼呼大睡遭警方攔查,員警懷疑他酒後駕車,且酒測值為0.73毫克。 朱男坦承他有喝酒並在車內睡覺,但聲稱當天把車子停好後走到普忠路餐廳吃飯,約莫晚間8點半左右離開餐廳,搭朋友的車子離開,朋友送他回到新中北路的租屋處,因天氣熱,租屋處沒冷氣,所以他才到車上吹冷氣。 朱男解釋他沒有開車,只是發動車子在車子裡面吹冷氣休息,喝完酒之後,沒有移動過車子。 檢方勘查餐廳監視器及路口監視器,並無發現朱男有移動車子的情況,25日做出不起訴處分。 資訊來源: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31226001582-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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