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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騎自行車的民眾注意了,立法院今(2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腳踏車騎士騎車邊講手機,或酒後騎車、未禮讓行人等,最高將開罰600元。另外,危險駕駛規範中也新增「逼車」、任意變換車道、煞車、暫停等項目,最高將開罰2萬4千元。 近年來騎自行車的民眾增加,加上各縣市開始增設公共租賃腳踏車,自行車的駕駛規範也成為必要議題。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未來若民眾騎自行車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機、電腦等設備、或是酒後騎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交岔路口轉彎時、設置供慢車行駛的人行道上未讓行人優先通行等,都將處以300元至600元的罰鍰。 資訊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E7%AB%8B%E9%99%A2%E9%80%9A%E9%81%8E-%E9%A8%8E%E8%87%AA%E8%A1%8C%E8%BB%8A%E8%AC%9B%E6%89%8B%E6%A9%9F%E6%9C%80%E9%AB%98%E7%BD%B0600-0521398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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