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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計程收費30日上路。高速公路通行費全面從計次改為計程,不再有誤闖車道問題。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說,現在行駛國道車輛,如果誤闖收費站國道電子收費ETC車道,罰金是新台幣600元到1200元。計程收費上路後,不再有人工收費,收費站將陸續拆除,已無誤闖車道問題。 另在計次階段,ETC車輛通行費逾期未繳採1站1罰,金額是300元。計程收費後,採取通行費日結歸戶,逾期未繳通行費,採1日1罰,金額也是300元。 此外,計程收費的帳單作業處理費也較省,現在計次收費,ETC車輛每16站欠費歸戶一張帳單,每張帳單加收50元。 計程收費後,每天歸戶為一筆,最多16天列在一張帳單,每張帳單也是加收50元。 資訊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E5%9C%8B%E9%81%93%E8%A8%88%E7%A8%8B-%E8%AA%A4%E9%97%96%E8%BB%8A%E9%81%93%E4%B8%8D%E5%86%8D%E7%99%BC%E7%94%9F-0134331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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