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應該要立法重罰,並且隨時隨地電視上宣導 ,重點是只要抓到一定要開罰單
只要開一次就可以讓很多人警惕 , 而且立法一定要駕駛聯貸負責受罰, 才能達到嚇阻的作用
我的理由很簡單 , 為什麼要連帶罰駕駛 , 因為我認為駕駛應該要強制規定在上車後,就要告知乘客開關門時注意後方來車
下車時也要注意.
這個有防衛性駕駛沒用的,你怎麼知道他什麼時候來這麼一下 , 而且你為了閃他難道不會把車又帶到一個危險的境地嗎?
簡直防不勝防 在路上要怎麼騎? ,所以我覺得最好還是讓乘客理解與遵守這個觀念進而養成好習慣推展到全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