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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機車未報廢 要徵燃料費

来源: maggie 2013-9-22 14:04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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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maggie 於 2013-9-22 14:05 編輯

中部地區近日不少民眾收到一張「機車報廢切結書」,有些車主早就廢棄不知去向,連車牌號碼都忘了,卻突然收到切結書,還要附身分證影本回傳,不回傳會再度課徵燃料費,質疑政府搶錢。台中區監理所澄清,這是配合燃料費年度開徵才清查車籍。
中部地區約有四十餘萬部機車,符合出廠逾十年、近五年內無使用道路違規、無投保強制責任險、無參加環保排氣檢驗紀錄等四項要件,陸續寄發「機車報廢切結書」,民眾九月底前用傳真、臨櫃、郵寄等方式回傳資料以完成報廢程序,未報廢機車十月起寄發開徵燃料費繳納通知單。請大家特別留心注意!
以上資訊敬傳大家參考!謝謝!
資料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E5%BB%A2%E6%A3%84%E6%A9%9F%E8%BB%8A%E6%9C%AA%E5%A0%B1%E5%BB%A2-%E8%A6%81%E5%BE%B5%E7%87%83%E6%96%99%E8%B2%BB-0040411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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