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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路段, 機車可合法行駛中間第二車道, 逼車打人是不對的

既使這機車駕駛有點過激部分路段, 機車可合法行駛中間第二車道, 逼車打人是不對的6843||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
但汽車駕駛搶鑰使應該違法了
甚至還打人
機車駕駛快按鈴控告吧
幫愛車升級部分路段, 機車可合法行駛中間第二車道, 逼車打人是不對的9940||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
如果能把禁行機車移除 會更好 台灣機車族族群太多 上下班 總是塞車 政府都沒想過這個問題嗎?
安全性撇開... 機車族用量大 是否要考量機車族用路權.....
謝謝我的小鵝 你陪我度過這八年 感謝你的付出 謝謝
機車車主要提告了 不知道上檢察或是法院 汽車車主會變小孬孬 道歉賠償

還是繼續這麼囂張給檢察官 法官看 辯稱自己沒錯
174#
rexxx 2013-8-20 17:02 只看這個作者
為什麼不是讓我遇到呢??
我保證他現在再求警察放過他~
每一次的影片 都是機車車主騎在內車道 然後被逼車 他就開始說 那沒有禁行機車

用自己所知道的知識 來玩弄別人 仗者自己有行車紀錄器  

那樣按喇叭總有天一定會出事情 如果今天機車車主 騎在外車道 是不是就不會有所謂的這些紛爭?

真好賺阿..以自己所知道的知識 騎在內車道 然後車來逼你 開始和他戶嗆 最後對方受不了

就開始動手 罵人 一堆罪就可以成立 他就可以開開心心去警察局準備提告他

還可以拿到賠償金呢  真好...  這就是所謂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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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路走多了不太好,改天遇到不要命的 一車拼 代誌就大條了  發表於 2013-8-20 20:42
讚: 4
您也被入侵了 超級01跟K26都是影片主角好朋友  發表於 2013-8-20 20:37
奇怪 快車走內側 慢車走外側 有問題? 難道要慢車走內側快車走內側 ????  發表於 2013-8-20 19:20
為何不能騎在內車道 ? 照你的說法 你覺得重機也不能騎在內車道嚕  發表於 2013-8-20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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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3-8-20 18:14
hibeetley 發表於 2013-8-20 17:22 部分路段, 機車可合法行駛中間第二車道, 逼車打人是不對的8937||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
每一次的影片 都是機車車主騎在內車道 然後被逼車 他就開始說 那沒有禁行機車

用自己所知道的知識 來玩弄 ...

關於你這篇文章有很大的爭議在,假如後方是砂石車按喇叭,又PO上來,那你又說誰的錯?
1:車主他在他的車道上行駛本來就沒錯
2:有行車紀錄器以及所知道的知識來玩弄他人,基本上那汽車也都有加裝,警察也有法律知識,難道
這就叫做玩弄他人?
3:按喇叭的按法有點過法,但不犯法
4:他有要求賠償嗎?有告人嗎?
請確認主題,或許你是四輪,我也有四輪,但錯就是錯,車子本來就不是不打燈就進行變換車道,這叫任意變換車道,也不是打人搶鑰匙就正確,或許車主的個性以及態度如此,但不代表,路就是四輪的,我也有繳稅金啊,為何我今天換騎摩托車,我就要這樣車道就不可以正常行駛                                                
tin800427 發表於 2013-8-20 15:46 部分路段, 機車可合法行駛中間第二車道, 逼車打人是不對的9698||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
承德路哪來的機車道??



熟悉功能中...此篇請幫忙刪除 >"<
不論誰對誰錯  機車畢竟是肉包鐵  還是以自己安全為優先
摁~其實你們可以看看PO文者的騎車方式  今天汽車雖然沒打方向燈 不過他不是直接切進來 是慢慢切進來 但是PO文者卻連煞車都沒按 只長按喇叭 沒寫禁行機車是對的 但是自身安全也要顧 不能說沒有寫禁行機車就可以代表你完全都不用變通 今天如果你們是機車騎士 遇到這種狀況通常都會按煞車或是直接車道切超車巴(後照鏡   我騎車也有4年多了 多禮讓可以排除大部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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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說: 明明可以大事化小 真搞不懂這"汽車"人士是在跟人硬碰硬什麼 改天遇到流氓他就GG了XD 今天如果叭他的是砂石車,我想汽車駕駛也不敢怎樣   發表於 2013-8-21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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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車道沒禁行機車  發表於 2013-8-20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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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3-8-20 20:22
s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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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3-8-20 18:36
明明可以大事化小 真搞不懂這機車人士是在跟人硬碰硬什麼 改天遇到流氓他就GG了XD  發表於 2013-8-20 18:34
本文章最後由 BruceLin265 於 2013-8-20 20:53 編輯

不是路權在己便可理直氣壯咄咄逼人...按喇叭...喵人嗆聲...

拉個煞車就可以解決的事有必要搞這麼大嗎?

記得幾個月前宜蘭有個機車騎士因細故被一輛汽車追了好幾條街,最後被撞死.

最好車主都不會去遇到大尾的

好多人講法講路權...但個人認為在合法的基礎之上還得"合情合理的使用路權." 才是正確的.

" 肆無忌憚的利用路權." 並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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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騎士要爭路權 到時候遊覽車也來爭路權好了時速100可以開高速公路內車道  發表於 2013-8-20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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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3-8-20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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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3-8-2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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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3-8-20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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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3-8-20 18:20
騎車甚麼最重要? ...有空閒 跟 好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