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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路段, 機車可合法行駛中間第二車道, 逼車打人是不對的

雞踢鴨 發表於 2013-8-20 10:20 部分路段, 機車可合法行駛中間第二車道, 逼車打人是不對的3444
機車車主本身心態跟行為就有問題  路權是拿來使用的 不是拿來挑釁的  影片後製加工有部分消音及遮蓋畫面 只 ...

就算道路速限是個笑話 時速在限速內不違規 這是人家的堅持 不是為了所謂的尊重就該超過法定限速
認為龜速 認為有挑釁 你大可超車 不需要不打方向燈硬逼過來在來個擋車 更沒必要槍鑰匙 動手給自己找麻煩  

至於喇叭 長按不代表你說的''機巴''  按2聲警示不代表車內的人''聽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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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長按喇叭就是挑釁 http://www.youtube.com/watch?v=2miZ953jaiw 這樣才叫挑釁  發表於 2013-8-20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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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說的沒錯 動手本身就是不對的 至於喇叭按法 每個人感受不同 單就此影片我的感覺是故意的雞巴按法囉~  發表於 2013-8-20 13:21
叭一聲.超車.加速離去.什麼事都不會發生.要是這樣汽車也不爽追上來.那就是汽車的問題
為什麼一堆人總是花大錢改精品.才來說改車是個無底洞
機車騎士哪裡有錯!?
其他版的鄉民根本就很有問題,
只知道跟著砲、影片都沒看清楚,
地上四個字早就塗銷,
機車騎士騎的好好的,
那台鐵盒子無故靠左、未打方向燈、未禮讓直行車就變換車道,
按他喇吧是應該,雖然騎士按的有點久,
但是按喇吧只是提醒,
很多坐在鐵盒子裡的人就會惱羞,
是惱羞什麼?!
後續發生的事情看影片就知道,
而且該騎士可以對此車主提出告訴,
1.公共危險罪(任意變換車道、逼車)
2.搶奪罪(恣意搶走對方鑰匙、並不歸還)
3.妨礙自由(妨礙對方行駛權利、妨礙對方時間、個人自由等)
4.傷害罪(動手打人)
5.公然侮辱罪(大庭廣眾之下罵人、挑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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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騎士要爭路權 到時候遊覽車也來爭路權好了時速100可以開高速公路內車道  發表於 2013-8-20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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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3-8-20 19:03
。歷經風雨的態度。
GJMS前叉、HF-6 in 奔馳
奔馳鼓改碟:http://forum.jorsindo.com/thread-2251497-1-1.html
尬上SRZ管:http://forum.jorsindo.com/thread-2303901-1-1.html
看完各大版面的留言之後

我深深覺得台灣真的是全世界奴性第一名部分路段, 機車可合法行駛中間第二車道, 逼車打人是不對的5578
如果今天雙方腳色反過來勒?

全部評論絕對是指責機車的不對部分路段, 機車可合法行駛中間第二車道, 逼車打人是不對的6873

機車在台灣被打壓久了  很多人腦袋也跟著生鏽部分路段, 機車可合法行駛中間第二車道, 逼車打人是不對的6777

機車肉包鐵  所以騎士不應該維護屬於你的正義

我倒是很好奇  騎在路邊邊亂鑽有比中間車道安分騎來的安全嗎

太多人不知變通  思考遲鈍  只知道守舊法就好  根本沒有去想過政策是否合理

要解釋的太多  還是騎自己的就好部分路段, 機車可合法行駛中間第二車道, 逼車打人是不對的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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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3-8-20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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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  發表於 2013-8-20 15:04
We ride not to escape life, but for life to not         escape us.
2:07左右,該逼車嗆聲駕駛一開始就沒有繫安全帶耶,影片可以提供給交通隊開單嗎? 部分路段, 機車可合法行駛中間第二車道, 逼車打人是不對的9951
一堆人都說 汽車觸犯了哪些責任 所以機車都沒錯就對了 呵呵..
難怪很多人說這裡是2輪的天堂@@ 指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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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在哪? 請說  發表於 2013-8-20 19:05
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二個人都一樣!
NIKITA真好騎!
138#
mvr 2013-8-20 12:40 只看這個作者
這麼衝動的個性 實在不適合當好伴侶..開車 騎車 都是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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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3-8-20 20:26
花錢買經驗的國度..
有些人...真的很沒禮貌~不懂尊重別人...!!大家安全重要~這樣比較好~!!
http://disp.cc/b/163-6nhX

想到這篇文章的內容
希望我們都不要變成那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