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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酒駕超標移送 拘禁24小時 現在就做

201#
MIIN 2013-3-4 21:58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MIIN 於 2013-3-4 21:59 編輯

被請到警察局睡24小時有什麼用呢....
還不是照喝照上路
不過最近的累犯罰金變高是值得鼓勵執行的
但還是希望可以附加些別的處罰.像是送去某地方勞改什麼的....
大家一起快樂騎車出遊吧!!!
鈴木阿魯軍團NO.8850 阿閔
這也算是他任期內唯一做對的一件事

那些立法委員最好在加一條公共危險罪來起訴這些酒駕的
刑罰太低了  才會這樣罰不怕 我覺得鞭刑挺不錯的
除了罰錢之外 應該去幫忙鋪馬路啦 服社會勞役 時間由法官來決定
不然避震器一直壞 一直換不是辦法!
suzuki 贏將125..就算牠滿載便當也追不到
學學老中吧!
只要酒駕!不管超不超標!
先理個光頭!再關個兩個星期!再罰款!
過失致人財有損傷者!再重判刑!
學學老中吧!
只要酒駕!不管超不超標!
先理個光頭!再關個兩個星期!再罰款!
過失致人財有損傷者!再重判刑!
本文章最後由 zxzyman 於 2013-3-17 09:52 編輯

為什麼要喝酒?!

這不就是個問題了....

喝了酒頭會暈

那還開車?!  

出事撞死人

酒醒後還不知道自己撞到人

跟本是罪大惡極....

這個制度  肯定對酒駕的防治很有用!!!!!

不過警察也要合理的處分...   可能某些人是喝僵母鴨 才去開車的....
本文章最後由 wildspirit 於 2013-3-19 21:26 編輯

老實說 ~有動作總比沒動作來的好,雖然只有治標但至少有想到這些(可能要拉選票拉民調之類的)
我還比較喜歡撞死人就直接"死刑定讞"! 你既然都把自己的權力拋在一邊了,那你就是放棄沒得怨人。
還有~酒測超標,請服勞役補貼感謝(做志工),不要想說自己出車禍就可以吃免錢飯,我們的錢不需要
去養那些不知道家庭破碎的(_____)人,小弟家人也是被迫害過(雖然家人最後原諒了,但傷害還是無法彌補)
看到政府這個"輕微"動作有點感傷阿。


赤門順清 發表於 2013-1-26 19:21 總統:酒駕超標移送 拘禁24小時 現在就做9161
還好 我喝醉都會越喝越多

喝到站不起來 只能坐車

大大!你這樣也好,不過飲酒過量傷身,請保重。
我覺得死刑太過極端 雖然我也是贊成的 像是撞死人的
但通常在台灣弄阿弄到最後有錢人馬都保出去 逍遙自在的過生活
這種例子之前也有幾件 像是 葉少爺
家裡有錢有勢 就算不工作 一樣都可以跑跑車 更不用說每天過好生活了 公司不用也無所謂

我認為鞭刑才能讓這些人在下次要酒駕的時候才會警惕自己 會很痛
不然區區那一點錢 對這些有錢人來說 哪算什麼 小兒科罷了
太多人心存僥倖
"如果"...酒駕....唯一死刑....還有人敢以身試法嗎?
嚴刑峻罰還是有嚇阻作用滴.......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