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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要右轉的車輛佔據慢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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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奇 2012-12-11 21:57 只看這個作者
這種事沒必要大驚小怪,尤其是計程車,除非板大第一次上路或第一次來到台灣遇到要右轉的車輛佔據慢車道2990
12#
SIN-HSU 2012-12-11 21:59 只看這個作者
domvmob 發表於 2012-12-11 21:43 遇到要右轉的車輛佔據慢車道6171
這時候就要把自己當做四輪的 上快車道就對了
至少可以確定在快車道上的車子是要直走
如果前方汽車想迴轉速 ...

你說..
"會先出現在前面車子的後視鏡裡面一陣子
不急著超車  讓汽車駕駛意識到我的存在"
這個防禦駕駛觀念我學到了..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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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觀念  發表於 2012-12-12 18:58
本文章最後由 神風小黑貓 於 2012-12-11 23:15 編輯
山中聽海 發表於 2012-12-11 21:31但這裡又有個疑問,請問那是「慢車道」還是「機車優先道」呢?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5條:               
汽車除行駛於單行道或指定行駛於左側車道外,在未劃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應靠右行駛。
但遇有特殊情況必須行駛左側道路時,除應減速慢行外,並注意前方來車及行人。
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
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83-1條:(慢車道_無劃設機車優先、機車專用標字,與機車、菱形圖形               
快慢車道分隔線,用以指示快車道外側邊緣之位置,劃分快車道與慢車道之界線。
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十公分,除臨近路口得採車道線劃設,
並以六十公尺為原則外,應採整段設置,但交岔路口免設之。劃設本標線,距離人行道、路緣或車輛停放線應有二公尺以上之寬度。
道路設有劃分島;其功能為劃分快慢車道者,應劃設本標線於分隔島之兩側,與劃分島間隔至少十公分。

--------------------------------------------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4-1條:(機車優先道_有劃設機車優先標字與機車圖形)               
機車優先車道標線,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優先行駛之車道,
其他車種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橫跨或占用行駛。
本標線以白色實線及機車圖形劃設之,每過交岔路口處均應標繪之,
並於兩機車圖形間,縱向標寫白色「機車優先」標字配合使用。           

「機車優先車道線」設置圖例如下:                               
(單位:公尺)                                                  
(備      註: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相關圖表,詳閱相關圖表附檔)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4條:(機車專用道_有劃設機車專用標字與菱形圖形)                
車種專用車道標線,用以指示僅限於某車種行駛之專用車道,其他車種及行人不得進入。
本標線由白色菱形劃設之,菱形之二對角線分別為縱向長二百五十公分,橫向長一百公分,線寬十五公分。
自專用車道起點處開始標繪,每隔三十至六十公尺標繪一組,每過交岔路口或路段中入口處均應標繪之,
並於每兩個菱形中間,縱向標寫白色車種專用車道標字或圖示配合使用。
高乘載車輛專用車道線之間距得放大為一至二公里。
本標線車道與車道間應以雙白實線或雙黃實線分隔,自行車專用車道線得劃設於騎樓以外之人行道。
允許專用車種進、出相鄰專用道之其他車道時,
應以單邊禁止變換車道線劃設,線寬十公分、間隔十公分,並得加繪專用車道管制時間。

「公車專用車道線」設置圖例如下:
「機車專用車道線」設置圖例如下:
「自行車專用車道線」設置圖例如下:
「高乘載車輛專用車道線」設置圖例如下:
(備      註: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相關圖表,詳閱相關圖表附檔)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49條:(說明)        
標線依其型態原則上分類如左:
一、線條  以實線或虛線標繪於路面或緣石上,用以管制交通者,原則上 區分如左:
(一) 白虛線  設於路段中者,用以分隔同向車道或作為行車安全距離辨識線;設於路口者,用以引導車輛行進。
(二) 黃虛線  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對向車道。
(三) 白實線  設於路段中者,用以分隔快慢車道或指示路面範圍;
  設於路口者,作為停止線;設於路側者,作為車輛停放線;
  設於同向分隔島兩側者,用以分隔同向車流。
(四) 黃實線  設於路側者,用以禁止停車;設於中央分向島兩側者,用以分隔對向車流。
(五) 紅實線  設於路側,用以禁止臨時停車。
(六) 雙白虛線  設於路口者,作為未劃設行人穿越道時讓路線之停止線;設於路段中者,作為行車方向隨時間而改變之調撥車道線。
(七) 雙白實線  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同向車道,並禁止變換車道。
(八) 雙黃實線  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對向車道,並雙向禁止超車、跨越或迴轉。
(九) 黃虛線與黃實線並列  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對向車道,黃實線側禁止超車、跨越或迴轉。
(一○) 白虛線與白實線並列  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同向車道,白實線側禁止變換車道或跨越。
二、反光導標及危險標記  以單面或雙面圓形反光片標示道路上之彎道、危險路段、路寬變化路段及路上有障礙物體,各依規定管制。
三、圖形  長方形、菱形、倒三角形、網狀線、斜紋線、X型線、Y型線、斑馬紋、枕木紋、箭頭等圖形劃設於路面上,
  各依規定管制交通
四、標字  以文字或數字劃設於路面上,各依規定管制交通。
前項第一款線條,得以路面標記設置成點實線或點虛線,形成點狀線表示之。

法規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文章聲明:僅 供 參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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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道路交通事故扶助協會理事長
14#
ilan3388 2012-12-11 23:17 只看這個作者
您說的是這樣嗎?

遇到要右轉的車輛佔據慢車道4970

見怪不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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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2-12-12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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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這樣@@  發表於 2012-12-12 10:11
恩恩~岡山那條路下班時間的尖峰時期真的很恐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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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2-12-12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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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2-12-12 10:24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九十五條內容:
汽車除行駛於單行道或指定行駛於左側車道外,在未劃標線之道路,應靠右行駛。但遇有特殊情況必須行駛左側道路時,除應減速慢行外,並注意前方來車及行人。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彎外,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但地上好像也沒標示機車優先道或機車專用道等字樣,所以它只能算是慢車道!硬是要說違規其實是有困難的~因為它轉彎是事實,而你只能檢舉對方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依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48條第一項處新台幣六百元以上壹仟捌百元以下罰鍰)

標題應該改成亂鑽有理,看完後只覺得這不是每天遇的到嗎........下雨就會更誇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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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2-12-12 10:24
我以為我電腦LAG.....遇到要右轉的車輛佔據慢車道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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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慢速逼放..  發表於 2012-12-12 18:52
騎快車道沒有錯!

油門補大力一點不要擋到後面的汽車他們就不會說話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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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常會遇到 有眼紅的四輪正義魔人追上來叭的情況耶~  發表於 2012-12-12 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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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  發表於 2012-12-12 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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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HSU + 1 我有時候也會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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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中和的中正路更扯..
道路劃分很多
不單單是線
是花圃那種...
機車騎的地方夠小了
整天塞滿一堆車
有事沒事就路邊停不然就急右轉
真不知道什麼時候
那些盲人才會發現這種蠢問題...遇到要右轉的車輛佔據慢車道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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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2-12-12 10:25
留精不留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