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2-26 10:33 編輯
個人認為這樣並不算翹牌器
因之前有看過新聞報導 翹牌器是整個車牌翻上來
我看影片也只是微翹,並未到達誇張
此影片裡的翹牌高度跟小弟的翹牌高度差不多
曾經也在北是差點被拔牌,之後到警局我問警察翹牌定義在哪裡可以麻煩說明一下嗎?
警察也講不出個所以然,就連其他員警也一頭霧水
之後就把我的車牌還給我
所以我覺得這樣直接把牌拔走真的有點超過
有些警察連講個原因講個定義都不清楚了
那有什麼道理執行告發?
我真的覺得政府該檢討檢討
改車並不代表就是壞,也並不代表就是飆車族
就像樓主提到 : 員警並非監理單位 專業單位,無權對於車輛實施任何檢驗或者以自由心証認定車輛是否違法改裝
這麼說我很贊成
因為警察真的就不懂,那有什麼資格來取締?
有些警察連翹管高度標準都講不清楚了,還想要開單
翹管我也被刁很多次了
問了員警,他卻講得不清不楚就開驗車單
到了監理站,監理站又說不是翹管 說可以申訴
何必這樣浪費大家的時間呢?
1.應有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2.排氣管尾端出口應位於車輛後方。3.在平坦地面上兩輪著地時,排氣管尾管出口角度不得傾斜高於水平線;排氣管尾管離地高度逾1公尺者,其尾管出口角度應低於水平線。 就連這個都不懂 一天到晚亂抓 意義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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