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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就可以不顧人死活嗎?法律公理何在

来源: crazyje 2012-8-19 08:51 只看這個作者 只看大圖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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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3-3 13:44 編輯


小弟我家住天龍國的北投城,昨天晚上我騎車要載我女朋友回蘆洲,經過蘆洲三民路時騎在外側車道,有一台違停在機車道的轎車,駕駛正要上車,因為三民路是兩線道加上一線機車道,機車道常常有汽車違停,中間有分隔島但是常常有路人會違規穿越,這個駕駛準備上車時人已經幾乎走在外側車道的中間了,所以我按喇叭示警,因為我沒辦法預測他接下來是走過去開車還是會繼續往路中間衝,反正我就先按了,大概情形如下圖。
============我是分隔線============
對向車道 往五股
------------------分隔島------------------
禁行機車
--------------------------------------------
外側車道  我     轎車駕駛
--------------------------------------------
機慢車優先     違停轎車
--------------------------------------------
============我是分隔線============
誰知道我繼續騎了兩三個路口左右,後面那台車突然從後面逼車,然後在中華電信前面把我攔下來,一副要吵架的樣子,下車就直接嗆說「你剛才前面是在叭小啦」,我直覺的作勢要我女朋友下車,順便開車箱拿大鎖出來先自保,誰知道他看到我拿大鎖又繼續接著嗆「我傢私都還沒拿出來你就先拿,看你也不敢打啦」當場我差點就要直接用大鎖給他夯下去,幸好我女朋友把我攔住。
老實講我根本不記得前面叭他的事情了,誰知道他還會跑來逼車,我跟他說「你以為你開車就可以不顧別人死活嗎?」他說「我開車就是爽啦!不然你要怎樣」我說不然叫警察,他說「你叫阿,反正我跟你講,你騎車你一定理虧啦!你光那隻就過不了了(應該是指鎖頭),我又沒撞到你,你叫警察來他也不會對我怎麼樣啦!真的撞下去也是你倒楣啦,我傢伙都還沒拿出來你就先拿了,你覺得我開車拿的會比你小隻嗎?我已經對你很客氣了好不好,你要是在外面早就給人家開下去了」我當下又一整個火上來,要不是我女朋友一直死命攔住我,我現在鎖頭可能已經砸在他頭上了,最後還是請警察出面處理。
誰知道那警察一來就先問「你們有擦撞嗎?」駕駛:「沒有」警察:「你們有肇事嗎?」駕駛:「沒有」警察:「那你現在要怎麼樣?」我明明是受害者,那警察的態度一副我在無理取鬧一樣,我說他從後面給我逼車,還把我攔在路邊,那駕駛一開始還硬凹說是我攔他的,我跟警察說「他車就這樣橫擋在我車前面,會是我去攔他的?」之後他才改口
不過之後也沒有比較好,那警察問說「他逼你車,那他有跟你撞到嗎?」我說他很明顯就是有意危害我行車安全了阿,他從後面都沒有保持安全距離,他開這麼近耶!還一直按喇叭,最後還給我攔在路邊,這不是要找我麻煩嗎?駕駛說他只是因為在前面被我按喇叭,後來在這邊遇到我所以換他叭我,誰知道我又不讓路,所以他才下來要「問我」在前面幹嘛要按喇叭,結果我就拿鎖頭出來要打他。我說奇怪耶!我騎得好好的又沒有超速也沒有違規也沒有擋到你,你沒事叭我做甚麼?而且還貼那麼近,要是我那時候突然急煞不就被你撞上了?結果那警察還是一直強調「你們又沒有真的擦撞到,那我現在要怎麼處理」我說難道你們警察一定要等到真的發生事情才來收屍嗎?他這樣危害其他人安全都不用罰嗎?那你們乾脆改開葬儀社好了!
誰知道那警察的說法更是一絕:「你們騎車的就都有保持安全距離嗎?路上沒保持安全距離的也一堆,難道我們每個都要抓嗎?那到時候你們又說我們不通人情,你要是真的要我們開他單,你可以檢附照片到我們警政署的網站去檢舉,或是你說跟我們警局聯絡,請我們這個路口多派人盤查」我說可是他已經危害到我的行車安全了,而且他還把我攔在路邊,他剛才也承認他在後面沒有保持安全距離了,這樣還不能開他單嗎?
那警察居然說「我又沒有看到,你看到了但是你不是執法人員阿,而且我相信你從北投一路騎到這裡,或多或少一定也有違規對吧,難道我去路上找有看到的人來跟我講,這樣就可以開單嗎?你要每個都要依法也可以啊,不然我兩個都開,這樣好不好?」同時還一直強調「我沒有偏袒任何一方喔」整個就是在卸責
演變到最後居然還變成那個警察一直問我「不然你現在要怎麼處理,你要告他哪一條我們配合阿,我沒有偏袒任何一方喔」然後那個駕駛在旁邊看我笑話,那警察又一副想快點下班的樣子,就講說「你們開車放寬心一點不就沒事了,何必在這邊浪費大家時間?他叭你,你為甚麼不能選擇原諒呢?你也是阿,你讓個路給他不就沒事了,那時候這邊也應該都是空的吧!你應該自己要避免事故阿,那這整件事就只是一個誤會嘛~你說他攔你,怕他對你怎麼樣,不然我叫他先走,還是你要先走也都可以嘛~現在是你報的案,所以我問你說你想怎麼處理啊!還是你要告他也可以啊」,最後實在盧不過他們,而且我女朋友也要趕快回家了,所以我只留下警員的姓名和派出所電話就先算了,走之前那警察還特別強調「是你說叫他先走的喔,不是我放他走的喔」,之後那駕駛就一臉得意的上車離去,現在回想起來,還是一肚子氣。
難道今天我在路上猥褻一個女生,然後被路人抓去警局,警察也可以說「你看到了但是我沒有看到所以無罪」這樣嗎?今天一個人因為他是開車,他有車殼保護,但是我們騎車的沒有,所以就可以任意危害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可以像這樣隨便攔車耍流氓,就連警察都沒轍嗎?公權力是這樣伸張的嗎?一定要等到真的出了事死了人,你們才願意出來嗎?我實在是對這個國家的公務員徹底失望。
請問大家遇到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處理比較好?難道真的只有我家裡是黑道或是民代,不然連最基本的生命財產安全都沒辦法受到保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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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在錄影,等等準備上蘋果」或是乾脆不要叫警察,給那垃圾一隻甩棍吧  發表於 2012-8-20 01:48
請愛用行車紀錄器,要求調閱路口監視錄影畫面,記住警察臂章號碼,直接政風督察專線給他打下去  發表於 2012-8-20 01:46
讚: 5
遇到這種人 不客氣的三字經罵下去我不信他追得到  發表於 2012-8-20 00:42
請告他妨礙自由..  發表於 2012-8-19 23:53
哲清你怎麼看?  發表於 2012-8-19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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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俊宏 2012-8-19 09:16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3-3 13:44 編輯


後台夠的話...找民代...開記者會...檢舉警察辦案態度....
然後...警察道歉...最後還是不了了之....!


以和為貴~以惜為富~以勤為進~以實為忠~以愛為合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3-3 13:44 編輯


看完這篇我只覺得
我需要一個行車紀錄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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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在存money  發表於 2012-8-20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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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2-8-19 19:34
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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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遊騎兵 S100 我家共 4 台車需要裝,一起衝了 XD  發表於 2012-8-19 10:39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3-3 13:44 編輯


警察也是領死薪水的~想趕快下班也是人之常情~這種事情他們一樣也常遇到~最後一定也不了了之~!!
記住~下次拿大鎖直接喀下去了~別再牽拖女朋友了!!
讓那個駕駛知道逼車是會被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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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下去換你有事= =  發表於 2012-8-22 01:29
不要亂教啦= =  發表於 2012-8-20 03:25
讚: 1
打趴他了!逼車真的很討厭!  發表於 2012-8-19 23:27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3-3 13:44 編輯


我覺得警察也是很無奈吧
因為他只能聽你口述
除非你有行車紀錄會比較有用
我朋友也跟你一樣狀況過
他安全帽有行車紀錄存證
他較警察來 警察一開始也是無法處理
他就說 好沒關西 我有行車紀錄 我po
網路寄給各媒體報社 警察馬上說 我們回分隊是會幫你調道路攝影機 如果對方有違法之虞
一定會開罰給對方 最後留下雙方各資
可見....差別開車就可以不顧人死活嗎?法律公理何在9127
ps一開始不就說會調影片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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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社會怎麼了...= ="  發表於 2012-8-19 11:11
6#
g4g 2012-8-19 10:11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3-3 13:44 編輯


證據成為最佳的東西
就好像跟軍中一樣  
管你是不是自願役  就是沒任何理由
業務做到掛


7#
sz 2012-8-19 10:47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3-3 13:44 編輯


逞一時之快不會對事情有幫助,
先動手的永遠理虧
那警察的處理方式我看了也很無奈,
但你能想出更好的處理方式嗎? 好像也沒有...
先去敗台行車記錄器日後自保吧 開車就可以不顧人死活嗎?法律公理何在7274
===
不過話說回來,自己騎車喜歡違規的,
這記錄器一交上去可能自爆(自己也被開單) XD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3-3 13:44 編輯


簡單阿 你有影片或是有錄音 不用廢話 當下走人直接投書媒體.....不少開車的人都對兩輪有仇視...但是那些人通常腦袋都有洞 開車要轉不轉要彎不彎 不然就是無視於交通規則.....會被撞死不是沒原因!! 神車跟計程車這兩種車 在馬路上最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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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的是人,任何車都有可能造成自己安全的危害,多善用防衛駕駛的觀念吧 ^^"  發表於 2012-8-19 15:20
9#
crazyje 2012-8-19 10:57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3-3 13:44 編輯


其實在之前就一直有想買行車紀錄器了,之前也發文問過,不過因為最近把工作辭了,手頭緊所以只好暫緩,誰知道就給我遇到這種鳥事,這下我可得考慮買個兩台,前後各裝一台來自保了。
不過說真的行車紀錄器也只能事後拿來自保,要是當下遇到瘋子真給你撞下去,行車紀錄器也救不了你,真的還是那些汽車駕駛心態的問題,以為仗著有車殼保護,就可以為所欲為。
說真的要開車我也不是沒有,只是不想開而已,光是塞車和那精美的油價就夠讓人吐血了,更別提在市區還經常需要花個半小時以上來找車位,我又不想和那些並排停在慢車道上的駕駛同流合汙,最後還是回來騎機車。
至於叫我拿鎖頭敲下去的,我是一個很衝動的人,如果今天我是自己一個人的話,他現在可能早就在醫院了,不過現在回頭想想,要是為了這種垃圾還害自己要背一條前科,實在也不划算,更何況我女朋友為了搶我那個鎖頭連鞋子也弄壞了,我在怎麼樣也得顧慮一下自己女朋友,難道我為了和一個垃圾拼命還得先和自己女朋友拼了,換作是誰都會不可能這樣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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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所以短程、沒有大件物品要載我都喜歡騎機車  發表於 2012-8-19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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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一時風平浪靜阿~~~只可自保...別先動手!!!  發表於 2012-8-19 11:13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3-3 13:44 編輯


你要拿大鎖衝動解決 那就不要叫警察 直接擋風玻璃敲下去就是了 還廢話那麼多
警察很忙的 你們沒發生交通事故 又Call警察來處理你們私人恩怨 這不是自找麻煩嗎?
要我說 要耍狠就狠全套的 要當守法公民要乖就乖徹底一點
你這樣狠一半狠不下去 要乖也乖不完全 結局對你不利 絕對非常正常
事情對錯有時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你處理事情的方法 只能說當學一次經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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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2-8-19 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