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aquarius8d 於 2012-7-20 21:49 編輯
其實有時候會像這警察講的~
不一定能抓到車主...
畢竟發文者他有看到車種.車款.車號
但是如果要因此去抓(肇事者 並舉發)
有時候真的也要靠運氣...
最好能有路口監視器拍到肇事畫面
而且清楚看到車牌
有這樣的物證之下
幾乎可說是罪證確鑿~~
如果沒有
那可能要從發文者所提供的去找到該車的車主
(如果當時是變造車牌或掛假牌,那就難了)
就算找到車主
車主也能賴說沒有,或者要求拿出直接證據~
除非彼此車子有留下明顯傷痕
並且採樣可以證明傷痕有彼此的烤漆或???
(他還是有可能說:那是我之前跟人家發生小擦撞的...沒報警所以沒有備案)
所以說~警察會這樣講也不是沒道理
但是~其他版友說的也沒錯
警察有沒有心...辦案的決心跟態度也是很關鍵的!!
我之前曾經某深夜(凌晨1~2點)
跟我姐跟表哥唱完KTV要回家(沒喝酒)
路上我載我姐
被一台汽車駕駛從後方超車
但是他距離沒抓好
轎車車身後半段 擦撞到我的握把跟後照鏡
導致我們兩個摔車...
當時他在前方不到1百公尺處停下
就在我忙著把腳從機車下抽出來
並且準備戴好眼鏡...(我眼鏡因為摔車有點歪掉了~)
他就加速逃走了
我來不及看車牌...
我表哥也沒去看或記下車牌
(連我被撞倒都知道要趕快爬起來看...他大概太緊張了)
之後報警處理
回到派出所後
他們調出事發時間該路口監視器...
重複看了幾次影片
大概可以判斷出車牌了
利用網路一查
也查到有這台車的資料
以及車主的資料
車型.品牌.車色
跟監視器上面的蠻接近的
這樣就有蠻大機會找到肇事者了
可是員警還是說
這個畫面的角度還不夠清楚
肇事者不見得會承認
我會再找時間請車主到案說明
(畫面上沒有明顯照到他從後面超車擦撞到我車身
肇事者可能可以辯駁是我自己緊張摔倒)
之後又過了兩天後(其中一天是颱風天)
警察打電話來找我
因為我在上班
所以我爸代替我到派出所
員警告訴我爸
有再調其他的路口監視器來看
發現另一監視器拍到的畫面
角度非常清楚的拍下整個過程.包含車號
並且也有肇事者車身" 回 " 到我們之後 摩托車倒車的畫面 ( " 回 " 台語發音)
所以罪證確鑿~
員警就告訴我爸說
這下子~肇事者應該賴不掉了!!
算是恭喜我們~
他會請肇事者到案說明
並且會以我們當初事發當天做筆錄
以過失傷害.肇事逃逸等兩條罪名去讓檢察官起訴
最後肇事者因證據充分
所以有出面道歉並慰問
因此出庭的時候
法官問我要不要告他過失傷害這條
我就選擇不再追究
不過肇事逃逸是公訴罪...
法官有鑑於他有找我道歉並賠償和解
因此罰寫悔過書並繳交1萬還是2萬入國庫以及緩刑1年
PS:其實在法庭上
肇事逃逸這條原本法官問肇事者時
肇事者還不太願意老老實實講
還在反覆推拖
後來因為錄影內容有他在前方稍微停下
之後又開走的畫面
證明他不是不知道...
只是沒下車...也沒有打電話叫救護車
最後法官兇他
並且警告他
你再不坦白
你看我怎麼處理你!
你到時候就不要後悔!!
最後肇事者還是有說
是!他知道撞到人,只是因為緊張害怕
然後就開走了~
換來的結果就如我上面所說的那樣
悔過書.罰錢(或勞動時數,他選罰錢).緩刑1年
可能因為我有這種經驗
所以對肇事逃逸這種人跟行為感到厭惡
我膝蓋的疤就是他的傑作...
今天幸好不是我姐留疤
不然一雙美腿就這樣醜掉了
希望發文版友
你同事這件也會有個公道的結局囉!!!
也藉此呼籲版友
如果遇到類似事件
運氣還不是很差 , 身體沒什麼大礙的話
以致於需要馬上送醫院的話
記得當下就先報警~
順便呼籲~
千萬不要有肇事逃逸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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