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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宣導不足

本文章最後由 yongx13 於 2012-7-19 11:15 編輯

台北橋我每天都走,它的機車道是專用道,汽車不能走,汽車有自己的引道。汽車誤闖蠻常見的,有些會將錯就錯繼續開,有些會倒車下來。

老實說,台灣的道路規劃從50年前就缺乏遠見,把世界想成只有四輪跟騎很慢的二輪,如今連國產150都可以跑到GPS110,時代不同了,但道路跟法規已經病入膏肓。

才導致如今有人能接受NIKITA200走機車專用道,卻不准NIKITA300走機車專用道。遵守現有法規是必要的,但心裡究竟是接受認同或是期望改革;有時人不是站在二輪適性的立場去思考事情,而是掉入政府便宜行事的設計與法規的圈套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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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是可笑!  發表於 2012-7-19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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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肯到不行!!  發表於 2012-7-19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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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大大的說法  發表於 2012-7-19 12:03
說到我內心了,同樣都是NIKITA200/300的車體只是CC數300較高,為啥200的能走機車到300的不行,要說性能,也沒差到哪...可悲的政府  發表於 2012-7-19 11:56
本文章最後由 killlose 於 2012-7-19 11:54 編輯

可悲的政府

開放路權,說難聽點只是歸還一個較正常的路權,並不是政府給的另外一種特權,機車的高機動性和比起四輪另外的那種乘風隨心駕馭感(在此不是說騎車想鑽車就鑽的那種心態)是截然不同

政府給了我們這條路卻硬生生又要斷其尾,要我們不能行駛機車道,試問,當快慢車道都是車,再大熱天,前面一堆烏龜四輪,汽車裡的人在吹冷氣,而我們卻是在吹著他們排出來的熱氣,明明機車是有高機動性,卻要扼殺他的原是本質(在此不是說鑽車飆車等),請問這叫騎車嗎


白/黃牌/汽車我都有,只能說汽車和黃牌機車比,那種駕馭的感覺還有環境上所帶來的心態是不同的,政府歸還給我們一個較正常的路權卻又要我們把底下的那兩輪當作是真正的四輪來論,這種配套措施還真如台灣政府的作風!

大型重機,再怎樣它也只是台比較大台CC數比較高的"機車"霸了

騎乘黃牌通勤也約快兩個月,如上面網友提及,路權是我們好不容易爭取來的,要好好遵守,以免路權哪天自己死掉都不知道,我想這是重機騎士大家都能夠理解的,畢竟我們是少數族群,且也因為路權所以都會被人用放大鏡看,可是政府這種不完善的配套措施,要我們遵守起來,簡單說就是騎起來很累,不管身理還是心理...唉~

還是白牌的機動性比較高,當出路權未開放時心中想的那份藍圖有多美好,如今開放後才發覺不是那麼一回事
33#
蒼冰 2012-7-19 12:10 只看這個作者
killlose 發表於 2012-7-19 11:43 是否宣導不足9889
可悲的政府

開放路權,說難聽點只是歸還一個較正常的路權,並不是政府給的另外一種特權,機車的高機動性和比 ...

大大說的是 當年還是騎著白牌 心想要是能夠無視禁行機車和二段式左轉該有多好

今天跨下已經升級紅屁屁 但是現實和心中所想的的完美藍圖總有差異

如大大說的 現在紅黃牌講白點 只是把我們應有的權益還給我們罷了

不過我們畢竟是少數 許多島民依然被政府便宜行事的政策所荼毒

會有許多人反對 我不會很驚訝 近乎根深蒂固的觀念 不是一時片刻所能改變的

不過我很高興目前懂得反思的人也變多了 不是一昧的反對

大家共勉之 也希望有更多的騎士能脫離政府的謊言荼毒是否宣導不足5327
四輪 二輪 各有所長 懂得看情況使用 才是人上人
34#
阿甲 2012-7-19 12:44 只看這個作者
阿甲 發表於 2012-7-19 00:31 是否宣導不足323
同開版大大一樣~今日下班一如往常騎車回家~看見前方一輛紅牌重機~從頭到尾都騎在機車道~我心理想著(你不是 ...

我說的應該是他"後座的馬子"不是"他的馬子"...因為男人沒水準..所以後面的不抱著她..這樣推理很合乎邏輯
注意熊出沒
35#
rexma 2012-7-19 15:10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rexma 於 2012-7-19 16:03 編輯

很多國家以所謂Lane splitting,或者是lane sharing,有人叫車道分享,或是車道分割(裂),
目的在於寬度相對較窄的車輛例如機車,同方向行駛,當低速或停滯的兩股車流,
中線未使用空間可以行駛.

但是有極為嚴格限制,車速及變換車道規定,特定路段,特定時間等,簡單概念,
國內高速公路,某些路段,尖峰雍塞期間,開放走路肩.以舒緩車潮,
這樣概念用在機車上,特定的路段,特定的時間,許可行駛兩車道中間.

如果把它定義為"鑽車縫",這是不對的,Lane splitting在國外,也不是每一個路段都適用,
Lane splitting也僅止於直行,若要變換車道,就有其它規定(安全距離等),
所謂"鑽車縫",應該是兩車前後安全距離空隙,您硬超過去,可能叫不當變換車道,
或者不當超車,Lane splitting也有一定速度規定.


英國,日本有這樣制度,美國只有加州,這樣的方法國外有很多討論,
http://en.wikipedia.org/wiki/Lane_splitting

學術報告:
http://www.oregon.gov/ODOT/TD/TP_RES/docs/Reports/2010/Motorcycle_Lane_Sharing.pdf?ga=t

法國騎士抗爭Lane splitting
http://www.motorcycledaily.com/2010/03/30march10lanesplitting/

PS:搞清楚人家是怎麼做的?不是瞎起鬨,國外都這樣?美國除了加州可以,
          另外49州也不可以,國內特定道路(例:一高上新竹這段或特時段,上下班尖峰時段),
          當然可以討論,汽車都走路肩了,大型重機Lane splitting有何不可?

   
    不是動輒拿國外來講,別人搬出國外法規,又變成這是台灣? 大型重機駕照,
    民國91年開放,一個車隊出遊幾個人有合法駕照?又有幾台車是合法上路?
         再來罵別人都是嘴砲,眼紅之類的,騎大型重機真的"蓋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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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只會一昧禁止 便宜行事 台灣真得有很多改進空間  發表於 2012-7-19 16:40
36#
蒼冰 2012-7-19 16:48 只看這個作者
rexma 發表於 2012-7-19 15:10 是否宣導不足2374
很多國家以所謂Lane splitting,或者是lane sharing,有人叫車道分享,或是車道分割(裂),
目的在於寬度 ...

這有很多可以討論的地方 台灣地小人多 很多地方我覺得

可以照大大所說的 看時間 地點開放 而且法規要完善 萬一出事情

誰該負責 不過說歸說 想歸想 台灣要真的做起來 有許多要克服的地方

還有 我們要檢討的 終究是駕駛人   這不知道算不算是華人的通病?

都喜歡根據某樣東西 來劃分族群 非我族類必殺之? 不管是四輪嘴臉

還是重車騎士 太偏激都不好  大家就事論是 有建設性的發言都很好

但是只是互相罵對方不守規局 又或者眼紅 這都沒意義 台灣再過個百年

依舊是眾人口中的鬼島是否宣導不足1485
四輪 二輪 各有所長 懂得看情況使用 才是人上人
37#
Gere 2012-7-19 17:58 只看這個作者
遵守法規在不妨礙他人騎車安全的情況下,會待轉但不停在待轉區占位,
塞車時以前也會乖乖停在汽車後面,現在看情形,因為有時候汽車會故意插到車旁邊,
把重機當一般機車看.

既然這樣為何不好好利用機車兩輪的機動性,慢慢將車騎到最前方停,不要檔路就好.
國外可以這樣, 為何國內一定要停在汽車後面,不管有沒有空隙可過.
再怎麼努力 總是有人說你不夠好
38#
rexma 2012-7-19 18:32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rexma 於 2012-7-19 23:19 編輯
蒼冰 發表於 2012-7-19 16:48 是否宣導不足6269
這有很多可以討論的地方 台灣地小人多 很多地方我覺得

可以照大大所說的 看時間 地點開放 而且法規要完 ...

我們就舉美國加州為例,加州一下子就有Lane splitting?對不起!!他們也是透過法律爭取來的:
http://www.clubchopper.com/forum ... -between-lanes.html
經過大家溝通,最後投票"HB2475" 草案,54票贊成,6票反對,法案正式通過.
http://www.azleg.gov/DocumentsForBill.asp?Bill_Number=2475&image.x=0&image.y=0
法案過了,今天為止有沒人反對?網路上一大把!!
http://jalopnik.com/arizona-hb-2475/
那又怎樣?民主國家少數服從多數,要翻案?來吧!您來聯屬推動.

共產國家?專制國家?我們鄰國一紙命令,叫做"禁摩",你敢怎樣?

扯半天又講我們是台灣?是阿?我們是不是民主國家?那大家都反對,所以都是無知加紅眼?
只有騎重機的最懂?最偉大?那美國其它49州的騎士,都是美國二等公民?

沒過?下次再來,法律再愚蠢請先遵守,都還沒正式上路,就被無知鄉民封殺了,後面真的還有的談?

圖1: 美國加州報導. 圖2:車友慶祝法案過關,懸掛的創作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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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宣導不足3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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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宣導不足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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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擺明就是你耐我何? 何來可談了~~  發表於 2012-7-19 20:53
汽車開在機車道上!!機車騎在禁行機車的地方~~~這.....習慣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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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 習慣了~~  發表於 2012-7-19 20:51
40#
dao100 2012-7-19 19:49 只看這個作者
我認為黃.紅牌 應該要同時享有汽.機車的路權

而不是那邊限制 這邊不行 巴拉巴拉巴拉...是否宣導不足2563

只不過是台排氣量大一點的摩托車 何必搞的這麼複雜是否宣導不足7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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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簡單的事情搞複雜 也是偉大政府最擅長的事情阿~~  發表於 2012-7-19 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