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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讀生離職,店長不允許(文多慎入)

不做就不做啊

如果真的不給你離職 等你拿到薪水之後就不去上班 他能拿你怎樣?
一、 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 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 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還有當初進公司時應該有簽勞動契約吧
先看一下

裡面有沒有特殊條款
如果有就必須照上面走......

不是什麼打去勞工局都是對的  那這世界上沒人要開公司了
員工要來就來要走馬上就走......

如果契約沒甚麼特別的
就請口氣堅定地說明要離職

在做十天
如果在這中間離職變開除再去申訴......

白紙黑字寫明白不是什麼都丟媒體政府機關就好了
有問題最後麻煩的是自己

照正常程序走才不會弄得一褲子大便
23#
rexma 2012-7-2 18:13 只看這個作者
法律講求證據,請書面通知,妥善保管證據,至於領完錢就不去云云,
這屬於"無故離職",看雇主是否要提告"業務疏失",只要能夠舉證,
因無故曠職造成的損害,除了法定刑法(業務疏失視個案變成業務過失),
雇主當可以提出民事求償.

PS:行走江湖,不是一句"奇魔子爽",請先搞清楚查明白,
   別讓自己權益睡著,更重要的是,別讓自己陷入險境!!

動手就有點扯了...
如果你從未碰過人生的低潮 , 你永遠也不知道那有多辛苦

If you have never been there , you don't know what it's like.
不良紀錄喔....我沒再怕 反正我又不是要吃同一種工作性質的頭路

之前在某頂X超市  店長太靠北 我車禍受傷他不給請假 硬逼我要去上班

然後我去上班了還在那邊哀XX母 說什麼 也沒什麼受傷嘛

其實那時候小弟因為車禍膝蓋有大片的擦傷 是連肉都銷掉那種

那時候還留著血上班 他還在那邊X北

我一個不爽隔天直接寫離職單 後面就算有我的班我也不上了

到現在還是很好找工作...所以他們那種資深的就是在騙我們這種剛出社會的菜鳥

所以不用理他...除非你往後還要在那家公司上班
本文章最後由 2189110956 於 2012-7-2 19:16 編輯

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
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
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
四、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紀錄 你將來沒有要在這一家店 或公司的話 是不用怕留下任何紀錄 你完全按照勞基法走就好
以前我店裡有服務員上班不爽 直接脫了帽子 制服人就走了 公司還是要發薪水給你 如果沒有發 隔年5月看看稅捐機構看有沒有這筆薪水 有的話 直接打給稅捐機構 他會幫你要.或者不想等 直接打給勞委會 檢舉
小弟我之前去某某 8x度c上一天班 就閃了 也沒給我薪水 隔年一查 稅捐機構 有這一天薪水 但是我本人沒收到,小弟我就反映 大約1個禮拜8x度c 就補給我薪水了
所以樓主大大 不用怕 大力給他離職 不做工作的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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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JDL8675 於 2012-7-2 20:29 編輯

這個時候就是錄音筆派上用場的時間了,
假設他敢再說出這種威脅你未來頭路的話,
你除了可以去勞委會投訴外,
順便可以走法律途徑來尋求解決工讀生離職,店長不允許(文多慎入)243
不做的最大..那你還猶豫什麼??
雖然你沒義務幫這家店來找人

不過如果你想皆大歡喜的話

可以考慮幫店長找一個能代替你的人

好聚好散大家都不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