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cp175641 於 2012-6-14 01:56 編輯
路上時常會遇到公車,原本在自己前方,在他行駛途中準備要往右邊路肩行駛超車
不料這時公車開始打右黃燈,但是自己的位置已經偏離中線尚遠
必須要從右側回左側,從公車左側超車,中線與公車只有一機車的車身,跑到對向是車多危險(沒畫對向車XD)
通常後面會跟著一群沙丁魚往中線衝,但是自己也要往左側開始超車時,在後視鏡死角的沙丁魚太多了
而且又是那種行人多又愛催60~80的,只要慢一點就會變成自己要往左側(不管有沒有方向燈)
後面就是有被擦撞的危機。
汽車的大小=路權的多寡,今天大到佔滿整個單向車道的寬度好了
只要被親屁股就是後方未保持安全距離居多,但是機車通常因為小,一車並行三輛也不奇怪
只要稍微親到旁邊,千錯萬錯都是我的錯,因為我不是直的..
問題
1.如果如A從外轉內準備超公車,擦撞後方直行機車(距離過近),責任歸屬?
2.機車活在沙丁魚群時,自己往右邊移動一個車身(寬度)至兩個車身(寬度)距離時,擦撞到旁只有半身(長度)至一車身(長度),是對方未保持行車距離? 在直線上左偏或右偏(非蛇行) 非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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