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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被移動

来源: seabook 2007-12-9 17:36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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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發表了三篇文章
卻未在得到同意之前就被管理組群擅自移動合併
這作法是否太過強勢?

且管理員並未觀看文章內容就擅自做出合併決定, 這是規定嗎?
還是管理員自由心證去做出處理?

小弟建議, 為避免爭議, 請明訂如果管理員認定此篇文章需做出合併or搬移至適當發表區
請PM告知原作者, 如原作者三天內無異議再進行處理, 有異議可於三天內回覆PM與管理員討論.
此作法可避免掉許多的 "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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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ky_pen + 1 點頭如搗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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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trelion 2007-12-9 18:05 只看這個作者
請告訴我!!標題分為上中下不會讓人誤會嗎?!

再來!!要移動文章之前沒必要通知作者

移錯了再移回去就夠了!!

版內就夠亂了!!連這個也要管的話

我不知道要怎麼管版..

那我就請辭巡邏員吧..

別以為我在開玩笑!!

最近一堆人在質疑我的做法

根本上的問題自己不先去解決

自己錯在先卻來質疑我

文章移動的問題並沒有那麼難解決

回傳操作訊息並告知我移動失當即可

結果你卻來這邊打算把他放大化

既然如此...我想我也差不多受夠了

[ 本文最後由 trelion 於 2007-12-9 18:1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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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 name is Shara↓


面對批評(挑釁),一個有智慧的人通常保持緘默
正如跳探戈一樣要有伴才行
如果你拒絕跟著起舞,爭吵自然會結束
3#
seabook 2007-12-9 18:27 只看這個作者
我不需要和您為了這件事在這邊吵

我是就"會造成爭議"的這種作法而發出這篇文章
1. 發表文章代表這位作者的心血, 當然作者也必須對文章內容負責任, 這是該做的事
但如果文章被管理者"擅自"移動or修改, 這是否牽扯到所謂版權的問題 ?

2.如果小老婆討論區能有個明確的規定, 在管理員認定此文章需做修改(ex:合併or搬移), 可由管理員先PM告知
徵求發文者同意or與發文者討論後再做修改, 如規定天數內無回應就視同無異議由管理員自行判定處理
而不是"決定就做", 頂多錯了再改回來這種心態不可取.

3.您不高興嗎? 老實說, 我的文章被毫無根據的理由擅自做合併和搬動, 我也很不高興.
但我仔細看了你的理由, 我同意了部分內容, 也由你的看法對我的文章做了些修正,
而你也照我的意願幫我把文章回復原本的三篇文章狀態並放置雙方同意的版面
這不是雙方達成共識嗎? 這是一件雙贏的局面.

為何一定要在"錯了再改"的情況下來讓雙方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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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seabook 2007-12-9 18:30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由 trelion 於 2007-12-9 18:05 發表
請告訴我!!標題分為上中下不會讓人誤會嗎?!

再來!!要移動文章之前沒必要通知作者
移錯了再移回去就夠了!!

版內就夠亂了!!連這個也要管的話
我不知道要怎麼管版..
那我就請辭巡邏員吧..
別以為我在開玩笑!!

最近一堆人在質疑我的做法
根本上的問題自己不先去解決
自己錯在先卻來質疑我

文章移動的問題並沒有那麼難解決
回傳操作訊息並告知我移動失當即可
結果你卻來這邊打算把他放大化
既然如此...我想我也差不多受夠了


您情緒化了, 我並不是一堆人, 對於誰掌管權限也與我無關
有個明確的rule, 可以避免掉許多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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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ky_pen + 1 說的真的太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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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性
管理層的人力
還有「人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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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510724 + 1 說的真是太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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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藍藍仔 2007-12-10 16:17 只看這個作者
原來ricky_pen兄脫離禁言了...

相同文章本來就不需分...上中下

一次打完...大家也看得方便

分上中下...是為了積分?

但我想您不是...至於文章移動...我想管理者因該也是看過內文的

至少我會看才動手...

不是不尊重您的苦心...但是換個角度...您會了解我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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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各位發文前,請先檢查是否符合站(版)規!
7#
seabook 2007-12-10 20:01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由 藍藍仔 於 2007-12-10 16:17 發表
原來ricky_pen兄脫離禁言了...

相同文章本來就不需分...上中下

一次打完...大家也看得方便

分上中下...是為了積分?

但我想您不是...至於文章移動...我想管理者因該也是看過內文的

至少我會看才動手...

不是不尊重您的苦心...但是換個角度...您會了解我們的

積分對我有何用?
我如果要用這種方式賺積分, 小弟的積分會是這麼低的嗎?
您有空可以去查查小弟所發表過的文章
小弟不常發文, 但所發之文, 絕非一般灌水文

坦白講, 我開始懷念cmvs.twbbs和早期的小老婆俱樂部時代
單純的以車會友, 分享心情.

如果有人看過我的文章, 就絕對不會硬把第一集和第二集去做合併
如果有人用心去看我的文章, 就絕對不會把第二集和第三集想放到課外指導分類區
請問.....真的看過了嗎?

我相信您會看, 但是所有管理者都會這麼做嗎?
這也就是我會提出建議, 希望能有一個SOP讓大家遵守.

今天我的事件就結果來說, 我滿意, 我不知道那位管理者滿不滿意, 至少我沒有再收到文章移動or要求合併的訊息
但就過程來說一開始我非常不高興, 他也不高興,
這樣讓大家都不愉快, 何必呢?

如果要談尊重, 我是很有禮貌的回信, 並與管理者討論出結果並執行後才來發此文章
我相信我作到尊重管理群了, 那您的回應, 也代表著您尊重我的發言, 您重視這項訊息.
這叫尊重.

但我的文章未獲得授權就被任意搬移修改, 我相信這不叫尊重.
8#
kou1212 2007-12-10 20:21 只看這個作者
多多體諒站務吧..
最近小老婆的亂象真的是....

有點像
小白跟真正來分享發文傻傻分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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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trelion 於 2007-12-9 18:05 發表
請告訴我!!標題分為上中下不會讓人誤會嗎?!

再來!!要移動文章之前沒必要通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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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內就夠亂了!!連這個也要管的話

我不知道要怎麼管版..

那我就請辭巡邏員吧..

別以為我在開玩笑!!

最近一堆人在質疑我的做法

根本上的問題自己不先去解決

自己錯在先卻來質疑我

文章移動的問題並沒有那麼難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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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你卻來這邊打算把他放大化

既然如此...我想我也差不多受夠了

1.如果當管理員就可以不告知的話...那要管理員做啥?來個大阪主看不順眼刪就好了!
2.什麼叫移錯了移回去就好?此句話會更讓人感覺更糟!懂嗎?我相信人跟人之間的尊重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3.版內夠亂不是藉口!如果當初沒有面對各方言語的心理準備那就別當版主!不然...要那麼多版主做啥?
4.來這邊說不是放大化!是透明化!沒有私底下跟你橋的必要吧!?不然會被人家說私下交情甚篤!有特權之類的鳥話
那不是更讓自己蒙羞嗎?
5.這樣就受夠了?你可以去看看舊版的版主怎麼整那些白目小鬼!要讓人閉嘴不是發脾氣說話狠就有用!
結論是...積分對老版友來說都只是個象徵性的東西!
對板上的人都大概有個熟悉了!沒必要為了賣東西在那裡騙來騙去!
沒用的都是直接捐出來看誰要的帶走!
所以...別再對著一些死忠版友說什麼騙積分的話!那有夠傷人的...

[ 本文最後由 tallman192 於 2007-12-10 20:2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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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ky_pen + 1 被說成騙積分真是太傷了~樂咖大~小弟敬佩你 ...
roscoe + 1 這個結論對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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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個目標~~美麗的蘭嶼
沒事啦~~我的發文被合併我也無傷大雅阿
沒必要為了小事情大動肝火的~

各位息怒息怒
有積分也不代表什麼
沒積分也不代表什麼阿~~
所以不要再拿積分來做文章了~~喵一一...

大家都說得很有道理啦~不要吵囉~~文章被移動8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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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reedom + 1 點頭如搗蒜....和氣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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