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討論)開車騎車使用電子產品 立委擬修法開罰

来源: 其他 jazz00040 2012-4-6 00:24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8 4024
有的人手機是導航,有的人pda是導航,那這樣騎機車 裝導航(機器是手機or pda)
不知道我國聰明的警察大人 是否可以正確分辨??
這樣來看以後想在機車上 或是腳踏車 用影音導航產品 有些困難 或是容易被誤會


4/6最新報導,立法已通過初審
http://tw.news.yahoo.com/%E9%96% ... 5%83-213000622.html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新法規定,汽機車駕駛人行駛道路時,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類似功能的裝置撥接、通話、數據通信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行為,汽車駕駛得處三千元罰鍰,機車駕駛處一千元罰鍰。法案交院會討論前,仍需經黨團協商。
----------------------------------------------------------------------------------------------------------------------------------------------------

原文http://times.hinet.net/news/society/7609655;jsessionid=BF1E53D968E06FFDCC961F6F4635F9D2
現在這個人手一機的世代,IPad、IPhone被認為是打發時間的好東西,甚至不少開車或騎車的人,在等紅燈的時候也會使用這些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來看看臉書、玩玩遊戲或是傳app訊息。現在有立委認為駕駛人在等紅燈或是駕駛中使用相關智慧型行動設置,危險程度已經超過駕駛中通話的行為,也很容易影響交通道路安全。已經有部分立委計畫修改法條,將使用app的應用程式的行為進行開罰!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與國民黨立委羅明日前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修正草稿,主要針對汽車和機慢車的駕駛人「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電腦進行撥接、通話或執行應用程式者」,應處罰汽車駕駛人3千、機慢車駕駛人1千元。

值得注意的是,機慢車中的「慢車」,是只最高時速25公里以下、車重40公斤以下的自行車、三輪車等等,立委所提的修法草案也將「自行車」納入開罰的行列!有單車族對此修法感到不滿的表示「自行車也納入,執法有困難,根本是擾民!且邊騎單車邊打傘或提菜籃、包包,是不是野要被罰?」

立委修改法令的目的是保護路人及行車駕駛的安全,但由於太多的民眾使用智慧型手機及平板電腦,若是修法遭到通過會受到許多反彈和爭議。黃偉哲說「不能等傷亡出現才規範,這是預防性立法!」

[ 本文章最後由 jazz00040 於 2012-4-6 11:35 編輯 ]
收藏
收藏0

網友回覆8

跳到指定樓層

回覆 1# jazz00040 的文章

我真的覺得...
開車或騎車本來就不該用手機之類的...
要看地圖就停下來看或者是戴耳機
以上是個人淺見(討論)開車騎車使用電子產品 立委擬修法開罰3566
3#
bKai 2012-4-6 01:48 只看這個作者
交通類的政策做的都不是很好190.gif
同意樓上的說法.....(討論)開車騎車使用電子產品 立委擬修法開罰6884
原文章由 bKai 於 2012-4-6 01:48 發表 (討論)開車騎車使用電子產品 立委擬修法開罰1469
交通類的政策做的都不是很好190.gif

同意...該有的沒有...不該有的一堆...
Shuo
歡迎加入FB
GY6 CLUB
6#
a2dms 2012-4-6 02:05 只看這個作者
贊成低頭單手操作(討論)開車騎車使用電子產品 立委擬修法開罰4648 真的危險
7#
TNT 2012-4-6 03:20 只看這個作者
我覺得要把"行人"也納入,一併管制!

常常看到過馬路不看路,只低頭顧著玩手機的行人! (甚至還有闖紅燈了,還照樣低頭玩手機...)

一副以為行人就是老大,大家都要讓他! (沒錯! 以法規來說,行人是最大)

就不要哪天被他碰到,跟他一樣低頭玩手機的駕駛,到時候看看是誰比較倒楣~....呵呵!
個人倒覺得這個法立的有點不太合理。
因為少數人不愛惜自己的生命,不尊重他人的用路權,
就要全面禁止,是不是太鴨霸了?(討論)開車騎車使用電子產品 立委擬修法開罰575
那每年因為其他的原因發生那麼多交通事故,為什麼沒有被禁止?
或者乾脆禁止上街,以免發生意外算了= =
而且焦點似乎被模糊了.....「自行車也納入,執法有困難,根本是擾民!」<==整件事和這句話根本一點關係都沒有吧! 難道機車汽車被禁止就合理?
走路不看路、低頭看自己便當有沒有歪掉、聽MP3聽到忘我閉眼睛、甚至一邊開車一邊喇舌的都沒事?(討論)開車騎車使用電子產品 立委擬修法開罰6703
我並不是贊成或鼓勵這種風氣,只是政府現階段該做的是加強宣導,而不是一開始就用這種手段。
腦袋裝糨糊的立委一兩個就夠了,如果多幾個一起瘋讓法案通過,那才真的是國家的不幸。(討論)開車騎車使用電子產品 立委擬修法開罰1095
那些不要命跟不識字又兼沒衛生的,等他們受了傷或是害別人怎樣就知道痛了。(討論)開車騎車使用電子產品 立委擬修法開罰9648
9#
west 2012-4-8 01:15 只看這個作者
「不能等傷亡出現才規範,這是預防性立法!」

目的是讓人民自己懂得在駕駛中,因使用産品而分心造成的危險

罰只是消極的做法

蠻支持這樣的規範,這樣才不會再發生意外時才來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