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照汽車>所以直到今天紅牌停汽車格, 黃牌停機車格(但中油可以去汽車島加油, 問題是工讀生態度)
等待院會三讀通過後(總統公告後三個月內)所有大型重機都比照汽車>停汽車格, 行駛比照小型汽車, 不可同車道超車(其實所有車輛都必須遵守45-1-2, 問題是警察不會抓, 但高架道路肯定會抓大型重機喔)
原文章由 bercelona 於 2011-10-24 08:10 發表
現在停車資格還是以排氣標準為主!就算同車型......
靜止狀態下的路權還是受白牌規範所管轄
除非修改現行機車停車格的法定規格!
不然日後,被開單告發違規吃上紅單!反而比停車費貴上許多
以當初CB400與美式嬉皮黃牌為例....體積也都不算要小!!!
也是只能牽就兩段左轉與停車空間不友善問題
NIKITA系列的車還不錯!只是不適合待在都會區
若如在鄉村郊外.....停車根本不會造成這樣的困擾
也許升級是唯一可行的解套了
[ 本文章最後由 米咖 於 2011-10-24 23:10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