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章由 高陶 於 2011-8-25 21:25 發表 ![有關騎酒醉騎腳踏車763]()
遇到喝酒騎腳踏車真的很難搞..........
他有駕駛交通工具....可是算犯法嗎?
好像不犯法.....可是又好像犯法....很模糊...
警察是說,腳踏車不屬於交通工具的意思吧....
因為腳踏車是人力............190.gif
原文章由 kib02891 於 2011-8-25 23:13 發表 ![有關騎酒醉騎腳踏車7302]()
交通處罰條例還沒有可以對酒後騎腳踏車開罰的條例....
或許可以用過失傷害這一條吧
一定會告對方...但警察說這樣告,他也沒錢可以賠
但是他態度方面,真的很爛
完全沒心要處理
中年人,整天喝酒,他母親也都拿他沒轍~"~
原文章由 mooneric11 於 2011-8-25 23:30 發表 ![有關騎酒醉騎腳踏車3839]()
對方沒有誠意的話就直接告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
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管他騎機車腳踏車,有受傷就告下去求償囉
嗯嗯,感謝這位大大
只怕告下去他也沒錢賠啊~"~
但是這種人一定要讓他接受處罰
[ 本文章最後由 rockoi 於 2011-8-27 04:17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