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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版規到底幹什麼用?<原PO在「福利社」>

你把整篇看完再說吧

現在還沒有人能提出一個好的分辨方法呢
小老婆大魔王singer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jorsindo.singer
據我所知STI大大是一個上班族...白天都要上班所以他只能晚上面交and提供修車服務...
只是他有能力利用管道拿到稍低於市價的行情...這樣算是店家嗎...所以只要家裡有囤貨+會修車+下班賺外快=店家?
根據我國現行公司法...只要資本額大於100萬的都可以成立公司...所以店家的定義是?
網拍也不算是店家好嗎...除非真的有去申請公司登記才算吧...
看完文章後好像搞得 有在做網拍或是開個人網頁賣東西=店家...那Y拍露拍上全部都算是店家...
通常網拍都會強調一大堆好像就是個店家似的...可是實際上?他們有營業登記?有在繳營業稅?
如果是的話那中華民國不就稅收收到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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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0955 + 1 牽扯了很多很細節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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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bgyl 2011-8-12 02:08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章由 singer 於 2011-8-11 23:16 發表 奇怪,版規到底幹什麼用?<原PO在「福利社」>4916
你把整篇看完再說吧

現在還沒有人能提出一個好的分辨方法呢


那你能分辯我是店家還是車友??

用福利社賣東西來賺錢就已經違反了以營利為目地的版規了,就應該要先砍文和處罰了

還須要分辯什麼店不店家車不車友?


不含燈具5千元改到好

精工偉士通不到一千元  + 飾圈?百多元 + 內光圈幾十元 + 外光圈幾十元 + 光圈驅動器一百多?

安定器35w不到一千 + 燈泡4300k幾百元 + 強化線組幾百元

以上東西加一加大概三千有找吧,剩的錢不是賺??難道全捐給慈善機構?

[ 本文章最後由 bgyl 於 2011-8-12 02:18 編輯 ]
原文章由 bgyl 於 2011-8-12 02:08 發表 奇怪,版規到底幹什麼用?<原PO在「福利社」>1408


那你能分辯我是店家還是車友??

用福利社賣東西來賺錢就已經違反了以營利為目地的版規了,就應該要先砍文和處罰了

還須要分辯什麼店不店家車不車友?


不含燈具5千元改到好

精工偉士通不到一千元  + 飾圈?百多元 + 內光圈幾十元 + 外光圈幾十元 + 光圈驅動器一百多?

安定器35w不到一千 + 燈泡4300k幾百元 + 強化線組幾百元

以上東西加一加大概三千有找吧,剩的錢不是賺??難道全捐給慈善機構?


所以說你根本就沒看懂我整篇在講什麼 奇怪,版規到底幹什麼用?<原PO在「福利社」>9266


以目前現行的做法....
我才不管你是車友還是店家....那個我不在乎...

我以貼在板上的文章為準
看起來像店家的/團購的/一起購買的, 就直接砍文
屢勸不聽的就禁止使用福利社的權利

看起來不像的就不像

就這麼簡單


除非有人能提出更好更準確的方式
不然就以我現在的標準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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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章由 singer 於 2011-8-12 10:15 發表 奇怪,版規到底幹什麼用?<原PO在「福利社」>9276


所以說你根本就沒看懂我整篇在講什麼 奇怪,版規到底幹什麼用?<原PO在「福利社」>6644


以目前現行的做法....
我才不管你是車友還是店家....那個我不在乎...

我以貼在板上的文章為準
看起來像店家的/團購的/一起購買的, 就直接砍文
屢勸不聽的就禁止使用福利社的權利

看起來不像的就不像

就這麼簡單


除非有人能提出更好更準確的方式
不然就以我現在的標準為主

引用板規:
8. 福利社為網友之間免費交易平台, 不歡迎店家上來打廣告或做生意, 有違規文章一律刪除


可是又不管你是車友還是店家,那板規是不是應該把「店家」兩字拿掉了?

然後我就算是來做生意的,我只要說我是來造福眾車友的,有沒有營利就不是重點了,實質上是打廣告還是做生意也不是重點了,只要頁面做得讓singer看起來覺得不像就好了。

singer看起來覺得怎麼樣,就是現行的標準,以目前來說是這樣吧。

是說...車友、店家、車友、店家、車友、店家...大家似乎忘了有個叫做工作室的?

[ 本文章最後由 tkop0113 於 2011-8-12 18:01 編輯 ]
8. 福利社為網友之間免費交易平台, 不歡迎店家上來打廣告或做生意, 有違規文章一律刪除
依小弟淺見,這條規定與現行板上處理態度並無不符!
所謂不歡迎並未有絕對禁止的涵義,只是一種態度展現!
違規文章一律刪除,則是現行針對違反規定的處理方式!
(依文字解釋).....小弟實在不知道各位在爭論的點..........
如果把不歡迎改成不準或禁止,再來討論吧........

回覆 115# tkop0113 的文章

當處設立此條的目的應該是喝止店家
利用福利社平台上來做生意打廣告
然後提高店家之名度

套當兵那句話
要爽可以 偷偷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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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dark + 1 偷偷爽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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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明就是鵝竿將
蘋果就是要叫我眼鏡男

2013/03/04起 全面嚴格抓取版面要求PM文章
包含福利社   僅廠商區除外
違者將獲得警告一支與刪文處理
原文章由 steven61 於 2011-8-12 23:28 發表 奇怪,版規到底幹什麼用?<原PO在「福利社」>9567
8. 福利社為網友之間免費交易平台, 不歡迎店家上來打廣告或做生意, 有違規文章一律刪除
依小弟淺見,這條規定與現行板上處理態度並無不符!
所謂不歡迎並未有絕對禁止的涵義,只是一種態度展現!
違規文章一律刪除,則是現行針對違反規定的處理方式!
(依文字解釋).....小弟實在不知道各位在爭論的點..........
如果把不歡迎改成不準或禁止,再來討論吧........


你說到重點了

[ 本文章最後由 tkop0113 於 2011-8-13 18:15 編輯 ]
小弟覺得這篇的重點是:
傑藝做生意要先付錢開店家版
為何有些店家卻不用付錢就可以在福利社做生意?
參與人數 1經驗值 +5 收起 理由
evo213 + 5 一字千金

瀏覽全部評分總評分 :  經驗值 +5

原文章由 phile22114 於 2011-8-13 18:46 發表 奇怪,版規到底幹什麼用?<原PO在「福利社」>8993
小弟覺得這篇的重點是:
傑藝做生意要先付錢開店家版
為何有些店家卻不用付錢就可以在福利社做生意?


不只傑藝,廠商服務區的每一家都一樣,只是這種問題一直存在卻沒有任何的動靜,我只能套一句人家跟我說的

和氣生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