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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章由 leon7654049 於 2011-8-10 01:55 發表 年底前我都會在台中實習..... 到時候有機會見一下盧兄的老A....
原文章由 -C.J- 於 2011-8-10 16:41 發表 感覺現在要找一家能夠信任和託付的車行 好像有點困難
原文章由 rene_k 於 2011-8-11 02:36 發表 你已經敗啦.............093.gif
原文章由 周小樹 於 2011-8-11 04:55 發表 那台奔騰....我實在不想說... 根據我跟本人聊天後發現 內情不單純 關鍵字: 炸 吃 爛 貴 而且我還知道了關於女人的事情 不過有些私事我也不想管 所以就不要問我了 哪天我覺得我又該爆一下的時候 就會很精采了
原文章由 bloodyshark 於 2011-8-11 10:35 發表 周兄,你好討厭,又再賣關子跟吊人胃口....107.gif
原文章由 夕音靜月 於 2011-8-13 01:48 發表 哈哈 這點我好像也知道XDDD 不過 這點我想不用爆啦 不少人都知道XDDDD
原文章由 pa4862 於 2011-8-13 01:52 發表 今天 直接在他的fb上面po文 請他出面 他也一直刪我的文章= = 半小時內 我po了15次 他也刪除了15次 最後就封鎖我了 真是王八蛋一個
原文章由 兩斤憨吉 於 2011-8-13 02:21 發表 人家老闆非常著急的尋找愛犬 身處在外只能使用智慧型手機 需要密切的追蹤FB更新訊息 以便掌握大家所提供的訊息 而你卻在那邊拼命地在那討論串洗版 讓老闆無法更及時的得知消息 這麼做 到底是誰在亂搞??
原文章由 路過的企鵝 於 2011-8-13 03:42 發表 原來在那位老闆的心中.我們這些(車友)的尊嚴跟疑問不及於一隻可愛的小狗 原來在那位老闆的心中.這邊對老板的炮火與期待回應小於一隻老闆的愛犬 原來在那位老闆的心中.被老闆服務過的客人只是比那寵物還沒有地位 原來在這位版友的心中.板上所有一字一句所表示的一切都只是網路上面的假象 請恕無知的小弟說話難看或是難聽.也可以說小弟見識不夠多.更可以說小弟是井底之蛙 事情的經過加上不只一位版友體驗過那位老闆的手藝 發生至今也有好一段時間了.到現在還是無消無息.原來老闆是在尋找可愛的愛犬 孰不知老闆找到愛犬後.是不是有空可以花一點點少少的時間.上個網路(身處在外只能使用智慧型手機需要密切的追蹤FB更新訊息) 來跟這些當事者聊聊天.話話家常.順便為自己的清譽平反一下呢? 今天看來這位版友非常清楚這位老闆的情況.也非常關心老闆.所以是否更應該通知老闆 讓老闆了解目前網路上對他的評價及情況.我想.您應該更會義不容辭吧......... 記得家中的長輩常常對小弟說.不是當事者.不要去淌渾水.免的公親變事主.我想這是一句很棒的話.小弟僅紀在心. 您也可以說這不干我的事情.但是小弟也會說.這干你啥事情.這篇文章已經到了什麼情況了你還出來當護衛團 當事者都沒有講啥的.請問您是他的經紀人?代言人?授權人?法定代理人?????????? 小弟不認識您說的那位老闆.小弟也不認識那位開板大.小弟只是跟著鄉民進來看熱鬧的. 小弟只會看那邊說的有道理.哪邊有明確的證據.那小弟就相信哪邊.道理.邏輯這些思考方面的都是經驗累積的 不是隨隨便便三言兩語就被別人牽著鼻子走的.小弟也不敢說多明白人情世故.但是至少還懂得一點點分寸. 所以小弟建議.要就請當事人出來說.不然就請護衛團拿出證據證明.網路高手很多.會講不會做的更多....... 如果非當事者又拿不出證據證明.小弟想.還是安安靜靜的在銀幕前面等答案吧.不過等多久. 就看被指名道姓的當事人.哪天心情好.哪天出面說明吧.小弟想.應該台灣蓋國際賽車場還可能比較快..........
原文章由 兩斤憨吉 於 2011-8-13 08:20 發表 首先 小弟我並不是您口中的護衛團 我只是單單在該店消費過的客人 小弟今天會發此言論 就單單只是替老闆擔心他的愛犬 尋找愛犬以及眾版友與老闆之間的恩怨情仇 我想這是兩回事吧 今天會如此清楚當時的狀況 也是因為前去幫助尋找愛犬才得知 平常他的任何事情 我並不是那麼的清楚 請您別誤會了 剩下的事情 以小弟的淺見認為 就讓開版還有車行老闆他們去處理 會出現就是會出現 不會出現那永遠都不可能出現 僅此而已 大家還是當個鄉民 看看事情的發展 別再多費唇舌了吧
原文章由 落日餘暉 於 2011-8-13 08:59 發表 看完你的回覆我嘴角忍不住上揚了 你好可愛喔... 一堆金主走失了他怎麼不著急呢 還有我家附近流浪狗很多,有需要請告知...
原文章由 DangerousK 於 2011-8-13 10:06 發表 尋找愛犬以及眾版友與老闆之間的恩怨情仇 我想這是兩回事吧 大大也知道這是兩回事...... 那你也知道這是店家討論版啊!! 並不是愛犬遺失協尋區!!
原文章由 兩斤憨吉 於 2011-8-13 10:19 發表 我只是針對135樓作說明罷了 並沒有發布任何要求協尋資訊
原文章由 58半改4萬 於 2011-8-13 22:46 發表 那請問發文者是要去提告了嗎? 這樣解決不是比較快? 何必在這爛戲拖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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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章由 山林涼 於 2011-8-14 15:43 發表 做人失敗到連他家的狗都不要這個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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