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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過馬路

法律規定的 只要行人在斑馬線上 管你紅燈綠燈 都要閃開 或是停下 如果沒在斑馬線上 穿越 撞下去 沒關係 不用賠錢 只是 應該會後悔= =
單就影片來講 行人處於有"燈光號誌指示"路口 應以"燈光號誌指示"為優先
行人為紅燈 因此行人須承擔大部分責任

騎士犯了第103條 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老人犯了
第134條第四項、行人穿越道路,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有"燈光號誌指示"者,應依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或"號誌之指示"前進。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又無號誌指示者,應小心迅速通行。
以及第78條的
一、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
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


後面補充一下 遇到斑馬線要減速慢行的是"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
有管制號誌的不再此列!!!
右手轉動的能量,決定你飛出去的力量

回覆 4# zxcvb12 的文章

不管他走哪裡 只要撞到行人 駕駛人都有過失
只是過失責任占幾成而已 賠多賠少都要賠的 跑不掉的
44#
e2000 2011-8-10 13:29 只看這個作者
帝王條款?禮讓行人本來就是很多國家都在施行的法規了,甚至已經是種習慣了

很可惜的是在台灣想都別想,在台灣哪個行人走在斑馬線上看的到有汽車真的會讓的?除非行人綠燈!

我在南崁交流道和欣客運前面那個大馬路中正路,我是行人也是綠燈,我就是被闖紅燈的卡車撞飛了

警察很訝異我還活著,這事情也才發生不到半年,我現在還在復健,對方說他沒錢總共只賠了我兩萬多

對方沒錢啊!!沒錢啊!!我能怎辦?帝王條款嗎?哪邊帝王條款了?我當時因為沒撞到頭所以人很清醒也因此活著

但是我相對的也因為清醒所以要完全去承受那種痛,我全身有三個地方骨折還有多處擦傷,誰賠我?

就算告對方我又能得到什麼?對方就是說他沒錢!但錢最實在阿。

說帝王條款的那些人,有看過哪位開車的騎車的有真正在意這條條款嗎?還是依然不管行人只要是自己綠燈就過?
再分享一個在討論行人路權的部落格【絕對路權】行人穿越道闖紅燈 駕駛人要禮讓 ?!淺談行人闖紅燈的定義。
節錄一下內容好了:
[何以車鑑會鑑定判定駕駛人要為肇事負全責?車鑑會係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零三條:「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警察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行人先行通過。本案的駕駛因此被判定應負全責。]

[「絕對路權」就是行人要走人行道,不能任意行走在車道;汽、機車也要依道路標示分道而行,如果走在不屬自己路權的道路,就觸犯到他車或他人路權,一旦發生事故,違規者就必須負擔絕大責任或全責。

車鑑會說,一般人都認為紅綠燈是行人與車輛通行的「最高指導原則」,但是在「絕對路權」概念下,行人擁有行人穿越道「絕對路權」,紅綠燈只是行車管制號誌,管制車輛,不管制行人,行人就算闖紅燈,駕駛人看到行人仍要讓行人優先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零三條...其實也不想爭大家稱不稱它叫帝王條款...而小弟不認同稱它叫帝王條款是因為那是行人的路權,我尊重...

此案例看似只有行車管制號誌...


black[/hr]

真要細數雙方的錯
罰鍰部分
老人: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
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300元罰鍰:
一、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

騎士: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責任部分
老人: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
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四、行人穿越道路,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有燈光號誌指示者,應依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或號誌之指示前進。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又無號誌指示者,應小心迅速通行。

騎士: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
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警察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行人先行通過。

如我上面節錄部落格所言,車鑑會會依據第103條來判。




在部落格中也有人向站主質疑過。會不會有人因為就第103條來為所欲為?

black[/hr]
Snake
那麼缺錢或是缺棺材本的人只要在斑馬線上闖紅燈就無敵了?絕對路權是這樣用的?
2009-07-07 14:36:44

black[/hr]

black[/hr]
伯軒媽媽
Snake:

請問您是說有人為了鈔票寧可不要命嗎?

受害者若有這種蓄意發生,伯軒媽媽相信只要當事人舉證明確,警方與檢察官自會詳實記載供法院參酌。

台灣今年才進入所謂的「已開發國家」,道路設施對脆弱的用路人〈行人、腳踏車族、機車族〉而言都是相對不利的,以台北市的道路而言絕大多數都是又寬又大的,行人暴露在車道的時間非常的長,因而增加行人被撞擊導致傷亡的機率。

行人穿越道絕對路權的規範,在於提醒機動車輛減速慢行的必要!

歡迎您提出更多問題,溝通有助於釐清所謂的絕對路權。
2009-07-08 10:59:11

black[/hr]

其實講這麼多,找這麼多資料,怕自己遇上,當然也分享給各位車友。
所以在路上,遇到斑馬線減速慢行,再附加行錄。給自己一個完整的保障。

[ 本文章最後由 andy781210 於 2011-8-11 01:05 編輯 ]
46#
狼人 2011-8-10 16:23 只看這個作者
我怎麼看都覺得是在雞同鴨講...
沒錯,行人有絕對路權,那些有的沒的連結講的就是這些
你們那些佐證資料也沒有問題
但為何我說他是帝王條款?

這是我的版本:
闖紅燈是不是錯的?

行人闖紅燈是不是錯的?

行人闖紅燈被撞誰賠?
沒人要賠 如果騎車駕駛因而摔車或車損 行人要負責

而這是堅持行人有絕對路權的人的版本:
闖紅燈是不是錯的?

行人闖紅燈是不是錯的?
行人有絕對路權(那到底是不是錯的嘛)
行人闖紅燈被撞誰賠?
駕駛人 因為無論如何 行人有絕對路權 管他是不是闖紅燈

看懂了嗎?我們在說的帝王條款是指這個
縱使法律這樣定 但是他是不合理的
先犯錯導致車禍發生的人結果不用負擔全責?
這不是帝王條款是啥?
禮讓行人沒錯啊 每個人都知道 前提是行人不要不長眼闖紅燈嘛
都設紅綠燈給你看了偏不看硬闖 然後再說行人有絕對路權 那幹嘛設行人號誌請問?
行人闖紅燈被撞 你要怪說是駕駛沒注意不減速
你為什麼不想想 行人幹嘛先闖紅燈?本末倒置了嘛
好啦假如行人被撞但是駕駛減速了呢?
你是不是又要說他減速不夠多?
是要減到多慢才行?
你可能又要說要減到隨時都能煞停
這就有爭議了啊 時速多少嘛你告訴我?每台車狀況不一樣 所以單2卡鉗降到時速20 對4降到時速30就好??
那為什麼行人不一開始就遵守號誌 這樣什麼事都不會發生
等到闖紅燈被撞又在那邊唉說行人有絕對路權
人不是機器 機器都會犯錯了何況是人
不管號誌如何 路上有行人 誰會說"我就是要撞你!!"然後故意去撞的?
都會讓啊 可是每次讓都會成功嗎?就像影片的狀況撞上去了
處理事情要治本不要只治標
所以要把人為犯錯機率減到最低 就是不要闖紅燈
不管是行人還是駕駛 大家都遵守號誌 這些問題不就解決了
照你這樣講 既然行人有絕對路權了 那也不需要設置行人專用的號誌了
行人只要看到行人穿越道就直接衝就好了 反正行人有絕對路權車都要讓都要減速
我看乾脆法條直接改成這樣好了
"行經行人穿越道 無論有無號誌 車輛必須停止"...那到底為什麼要設號誌啊?
法律應該是要保障守法的人 而不是一昧只保障行人
42樓大大的最後兩行是重點
""後面補充一下 遇到斑馬線要減速慢行的是"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
有管制號誌的不再此列!!!""

[ 本文章最後由 狼人 於 2011-8-10 17:14 編輯 ]
47#
狼人 2011-8-10 16:29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章由 e2000 於 2011-8-10 13:29 發表 老人過馬路9966
帝王條款?禮讓行人本來就是很多國家都在施行的法規了,甚至已經是種習慣了

很可惜的是在台灣想都別想,在台灣哪個行人走在斑馬線上看的到有汽車真的會讓的?除非行人綠燈!

我在南崁交流道和欣客運前面那個大馬路中正路,我是行人也是綠燈,我就是被闖紅燈的卡車撞飛了

警察很訝異我還活著,這事情也才發生不到半年,我現在還在復健,對方說他沒錢總共只賠了我兩萬多

對方沒錢啊!!沒錢啊!!我能怎辦?帝王條款嗎?哪邊帝王條款了?我當時因為沒撞到頭所以人很清醒也因此活著

但是我相對的也因為清醒所以要完全去承受那種痛,我全身有三個地方骨折還有多處擦傷,誰賠我?

就算告對方我又能得到什麼?對方就是說他沒錢!但錢最實在阿。

說帝王條款的那些人,有看過哪位開車的騎車的有真正在意這條條款嗎?還是依然不管行人只要是自己綠燈就過?

你是綠燈被撞 跟影片闖紅燈被撞有什麼關係?
扯去哪裡了

[ 本文章最後由 狼人 於 2011-8-10 16:47 編輯 ]
48#
e2000 2011-8-10 20:42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章由 狼人 於 2011-8-10 16:29 發表 老人過馬路7604

你是綠燈被撞 跟影片闖紅燈被撞有什麼關係?
扯去哪裡了


保障守法的路人,我現在想反問一下各位,有誰在斑馬線上禮讓過行人?

還是依然開自己的過去?現階段法律就是如此保障行人可是開車的人依然無人遵守阿

你說保障守法的人?請問這條保障行人的法律中華民國有幾個人違法?幾乎百分百都違法

大大你說法律保障守法的人豈不是矛盾了嗎?

帝王條款?我說句難聽點的,今天我不管是紅燈還是綠燈,只要開車的撞我我就是輸拉

隨便時速高一點不是沒命就是半殘,為什麼會這樣?還不就是這條沒有屁用的"帝王條款"根本無法

阻止開車的人,也沒有禮讓行人的觀念,這條法律形同虛設竟然還有人說保障守法的人!

可笑至極,現階段法律都還沒改就已經在違規的人有資格說保障守法的人?
49#
狼人 2011-8-10 22:58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章由 e2000 於 2011-8-10 20:42 發表 老人過馬路5787


保障守法的路人,我現在想反問一下各位,有誰在斑馬線上禮讓過行人?

還是依然開自己的過去?現階段法律就是如此保障行人可是開車的人依然無人遵守阿

你說保障守法的人?請問這條保障行人的法律中華民國有幾個人違法?幾乎百分百都違法

大大你說法律保障守法的人豈不是矛盾了嗎?

帝王條款?我說句難聽點的,今天我不管是紅燈還是綠燈,只要開車的撞我我就是輸拉

隨便時速高一點不是沒命就是半殘,為什麼會這樣?還不就是這條沒有屁用的"帝王條款"根本無法

阻止開車的人,也沒有禮讓行人的觀念,這條法律形同虛設竟然還有人說保障守法的人!

可笑至極,現階段法律都還沒改就已經在違規的人有資格說保障守法的人?


你到底有沒有看懂啊??你的說法只適用於沒有號誌的行人穿越道
我同意 在沒有號誌的狀況下 絕對要禮讓路人 而且沒有號誌的狀況下 真的很少人會讓行人
而我在說像影片中這種不要命闖紅燈的路人
你說"有誰在斑馬線上禮讓過行人?"
當行人綠燈通行 有誰不讓嗎?闖紅燈的駕駛是那些少數不守法的另當別論 誰闖就是誰不對
你說"幾乎百分百都違法"
在沒有號誌的狀況下 確實很少人讓 很多人違法 但是違法會不會被罰?會啊 駕駛會被罰啊 他也得到應有的懲罰了
因為此時行人有絕對路權 所以駕駛一定要讓
而行人闖紅燈被撞 你卻要駕駛負擔大部分責任 撇開被撞的人死活不管 他闖紅燈是不是應該要付大部分責任?是啊
但是因為這個條款 本來應該要付的責任 應該要受的懲罰 卻轉嫁到駕駛人身上 是不是帝王條款?很明顯是
雖然行人闖紅燈 但念在人被車撞非死即傷 被撞好可憐 所以駕駛要負擔較大的責任 是不是帝王條款?很明顯是
而在按照號誌規則的前提下 幾乎百分百都守法
你有看過一個路口幾乎所有駕駛都闖紅燈嗎?沒有啊 闖紅燈的是那些少數 幾乎百分百都守法
駕駛闖駕駛錯 行人闖行人錯 很合理啊 駕駛闖駕駛錯 行人闖還是駕駛錯 是不是帝王條款?很明顯是
當行人闖紅燈 已經有錯在先了 還不反省自己而怪駕駛不讓?"闖紅燈"這3個字你看不到嗎?違規啊大哥
不是走在行人穿越道就有絕對路權 要看情況OK?
行人擁有絕對路權應該只能有2個情況:
1.行人按照號誌走在行人穿越道上 擁有絕對路權
2.行人走在沒有號誌可供參考的行人穿越道上 擁有絕對路權
行人綠燈走斑馬線 要轉彎的駕駛就要讓 這就是行人擁有的絕對路權
行人穿越沒有號誌的行人穿越道 駕駛也要讓 這就是行人擁有的絕對路權
闖紅燈的行人 不配擁有絕對路權
但是只要行人被撞 就算行人闖紅燈還是要駕駛賠 是不是帝王條款?很明顯是
當影片中的婦人闖紅燈被撞 你不先問為什麼婦人要闖紅燈 而是質疑機車駕駛為什麼不讓?
答案很簡單 因為機車是綠燈啊!!路權應該是機車的不是婦人的OK?
但是這種狀況卻要機車騎士賠錢負擔大部分責任 是不是帝王條款?很明顯是
如果婦人的狀況是走在無號誌的行人穿越道 那機車騎士真是罪該萬死
行人闖紅燈結果你說駕駛的錯駕駛要賠 這不是帝王條款那要叫什麼條款?
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照號誌走 沒錯 那就是他的路權不容懷疑
但是當行人違規在先闖紅燈 路權應該是照著號誌行駛的駕駛人 而不是闖紅燈的路人
瞭解了嗎?有那麼難懂嗎?不就照著號誌走就沒事了?一直要把行人的所有行為都套上"絕對路權"來保障...
不分青紅皂白 不分是非對錯 只要是行人 不管闖紅燈還是怎樣 千錯萬錯都是駕駛的錯 是不是帝王條款?很明顯是
開車撞你是你輸 沒錯 你肉體輸了
但因為有這條帝王條款 所以在法律上你佔了便宜
要不是這條帝王條款 在法律上你也輸到脫褲 想拿到賠償門都沒有 就算被撞死了 還要賠人家版金費用
可笑至極?究竟是誰可笑?實在不了解你的邏輯出了什麼問題...
還有為什麼我有資格說要保障守法的人?
因為我守法 至少在禮讓行人這塊我守法 在行人擁有應該有的絕對路權的條件之下 我絕對禮讓行人
至於你懷疑""已經在違規的人有資格說保障守法的人?""
那是你已經先認定所有人都會違規 也許你會違規 但不代表所有人都跟你一樣
平常會不會讓行人自己最清楚

[ 本文章最後由 狼人 於 2011-8-11 00:18 編輯 ]
50#
瞬- 2011-8-10 23:40 只看這個作者
那個女騎士  應該是以為那老人會繼續走過去

結果沒有  所以失算 直接撞上= =

那個老人 一開始的行為就很要不得

還沒綠燈 就站在斑馬線離機車到超近 跟機車擦身而過

曾經就撞過 "直接"給你停在機車道的斑馬線上的輪椅

撞到 只能摸摸鼻子賠錢  
跟警察講 艮本不鳥你 他有沒有停在機車道上...  只回你  你到底有沒有撞到他  回答他有   他就會說  

"""""那就對拉""""""  老人過馬路2774 老人過馬路3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