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某報導...
那路口除尖峰時段號誌正常亮燈外
除非藉由行人按下控制盒上面的按鈕
要不然其他時間都是以閃爍方式運作
新聞也提到7-11貨車橫於畫面路口時號誌才正常亮燈
7-11貨車真的有闖紅燈嗎?從行車紀錄器擷取時間提前個3秒大概就清楚了
況且7-11貨車客觀上已橫於路中央是事實,
駕駛人主觀上不會存在堵塞路口的故意心態,
雙方事主(汽車與機車)本應盡對向是否有來車的注意義務,
在貨車橫於路中央,視線明顯受阻礙之事實下,
雙方駕駛更應防範視覺障礙所帶來的高風險認知,
未料雙方皆逞一時之快,皆未盡應注意義務之情形
最後當然由路權優越性原則做肇責判斷。
7-11駕駛者部分對事故的發生可說是,沒有遇見可能性及迴避可能性
白話點,他不會去預見到雙方應該會等貨車完成轉彎後再通行該路口
又或者迴避上段敘述爭先恐後通過而發生事故。
結論:7-11駕駛縱與事故有因果關係,但在肇責認定上可說是近乎於0,理當排除在外,
頂多附闖紅燈的行政罰(假設真的有闖),
如果因此要該駕駛負大部分責任,那麼大家經過類似本案路口時最好捏緊LP,
因為隨時有不確定第3人會發神經硬是會衝衝衝 。
又根據xxbs新聞雙方以和解收場
ps:汽車方向的號誌圖
http://maps.google.com.tw/maps?q=%E5%9F%BA%E9%87%91%E4%B8%89%E8%B7%AF&hl=zh-TW&ie=UTF8&ll=25.148587,121.70002&spn=0.018802,0.038581&sll=23.63446,120.970459&sspn=4.870184,9.876709&brcurrent=3,0x345d4dc2e0076379:0xbba422bf96ec15a2,0,0x345d4dfdb8837495:0x9ef76baa45f26568&z=15&layer=c&cbll=25.148512,121.700075&panoid=w0OxVElpfeBSy3VqCykqiw&cbp=12,341.98,,0,7.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