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 3# 逆風小名 的文章
不用辦繳銷,直接辦號牌遺失損壞換發就好,辦繳銷還要多跑一次手續
回覆 4# 周小樹 的文章
可以選號,選號再加一千元
號牌遺失損壞換發流程其實還蠻簡單的
應備證件:
1.車主身分證正本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
2.車主印章(個人得簽名)。
3.行車執照正本。
4.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有效期間須滿三十日以上)。
5.號牌遺(滅)失者,須檢附警察機關報案證明文件(汽車號牌遺失一面者,另一面應同時繳還)。
6.繳清積欠的燃料費、牌照稅以及違規罰鍰,或攜帶結清之證明文件。
機車號牌規費300元。若須換發新行照者,則須繳交機車150元〈有效日期在一個月內者,應同時徵收二年一期之燃料費。
流程大概是 先準備好上面的東西
先把車騎近驗車道
跟驗車人員說要換牌驗車
驗完車之後
把大牌拆下來
就帶著上面應備的東西,大牌和驗車單
到牌照管理科辦理就可以了
要選號的話就要到新車領牌那邊XD
都辦完之後
在去保險公司把車號改一下
另外一提 現在選號可以上網選很方便
http://www.mvdis.gov.tw/WebPickN ... .do?method=showIni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