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中山北路上,士東國小前面
一綠燈
灌約二分之一的油門
咻~~~~~~
快到士東與中山北交叉口時
有台老賓士給我來個大迴轉
(兩方都綠燈...照理說...我是直行車...我先應該沒錯吧 )
本人自以為frando對四很厲害的情況下在斑馬線上急煞
加上毛毛雨
造成自摔
車子與行車方向垂直側滑
頭與安全帽輕微碰撞到老賓士車屁股
傷勢:左膝蓋一塊皮 左手肘一塊皮 左手小扭傷 肚子肌肉拉傷 頭以上正常
報案後,派出所警察先來,再來是救護車來幫我包紮傷口,最後才是交通隊的警察現場做筆錄
報案三聯單做完,就等禮拜一車行開門估價嚕
在這邊有沒有版上有經驗之人可以提供給小弟索取後續賠償事宜的注意事項呢?
初生之犢...有點狀況外093.gif
有看過一篇報導
其中提到
只要車速在80km/hr 積水0.5cm 基本上輪胎與地面已經沒有磨擦力了
可是我只有五六十,卻敵不過傳說中的斑馬線190.gif 190.gif
從這次車禍得到的教訓,再好的胎,經過斑馬線時,摩擦力一率為0
[ 本文章最後由 gary7076 於 2011-6-6 22:52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