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您如此大力喊冤...那在下整理出一些要點請您釋疑..
1.既然你早早表明不賣了...買家為何要跑去諾貝爾大樓等你這麼久??時間太多??難道是單純為了報復你??那也太大費周章...旁邊便利商店20:00買一罐飲料22:00再買一罐,光用發票就足以證明在場時間了..何需去管理室罰坐?還搞到調監視器??
2.如您文中所述,既然你都不想理買家了..為何後來20:33及20:57又撥了兩通未接來電給買家??
3.您文中質疑買家為何不請管理員找住戶下樓...但您自稱根本沒住那啊??相信您也沒朋友住那...您要買家找誰??怎麼找呢??
4.您口口聲聲說沒有耍買家的動機,相對買家也沒有弄臭你的動機不是嗎??就為了一塊NT.200元的斜板??說真的..買家這兩天花的時間及心血已遠超過區區200元了..
5.您說到留電話的事情來為自己背書...說真的...不是我要硬凹你還是怎樣...這年頭要弄幾個手機號碼就跟註冊幾個免洗ID一樣...做為為己辯護的材料....這實在是.......
說到頭來...一句話,您舉證太過不足又薄弱...您沒注意到大家的發言都傾向支持買家嗎?我相信大家都與兩造素昧平生...單純只是看證據說話...您從頭到尾都只抓著 一封PM打~~您一直要買家證明這證明那的...請問您又證明了什麼呢??
我只看到買家努力在捍衛他的尊嚴...您就......
置於雙重帳號的事...大魔王早就說過一碼歸一碼了...不用擔心~
您專心洗刷自己的清白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