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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車門損壞開上路造成車禍....可告對方什麼???

来源: MilkyWay 2011-3-2 19:04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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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上班途中行經桃園中壢市XX路XX號....
於早上7點40分左右在外側機車道行駛......
此時左側的小型掃街車在"行駛中"副駕駛方的車門瞬間開啟...
導致反應不及直接撞上車門後連人帶車跌倒....並經人報案後送醫治療
天晟醫院住院手術  嘴唇開放性傷口縫合
右側第五指指骨骨折開放性復位併內固定手術
胸痛  右膝挫傷多處開放性傷口
住院4日 返家療養中
.........................................................

原本想說算了....但是對方推來推去......
駕駛推給車輛調度員
車輛調度員推給保險
保險說話太機車.....

如果要提告.....可以告哪幾條???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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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對方執行"公務"時 (不一定需要具備正式公務員身分)
1.報案,提起傷害告訴,刑事罪,檢察官會主動偵查
2.附帶國家賠償

對方如果是正港的公務員,會有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乃論),而且可能會被懲戒。
這時對方應該會很想跟你和解(民事)。
出事情很無奈,但千萬要冷靜處理,保險公司不是肇事者,他不怕被告,你的對象是肇事的當事人,這點要搞清楚。祝早日康復
若是對方非執行"公務"時
1.報案,提起傷害告訴,刑事罪,檢察官會主動偵查(過失傷害)
2.附帶民事賠償
先告再說,至少對方比較不敢亂來,依您陳訴狀況看來,可能會先進行調解程序。
恩恩....目前考慮寫公文請政府調查我所列出的質疑....
並且要求全面清查並強制規定損壞車輛不應該上路執行公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