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的車借給同學騎
在高雄市苓雅區被開了一張紅單
上面寫裝置(車牌旋轉器)->簡單說就是翹牌...
可是那明明只是把牌架後面一點才不會卡管.....單純墊牌...
警察就開了第12條第7款第一項....
罰金5400.....
還要驗車
請問一下這樣驗車要驗什麼??
什麼一定要改回來??
高雄哪裡驗車比較好??
小弟改裝品如下:
1.城本管(無顏射水平)
2.牛角後照鏡
3.NCY前差
4.NCY非浮動浪花碟
5.RDR後避震無掛瓶
6.前方向燈歐規橘燈殼
7.小改傳動
小弟我的燈都無改無HID
這樣的話有哪些會被刁難呢???
希望大家給點意見或是有經驗的來幫忙一下
因為小弟不住高雄
對高雄驗車都不熟
拜託了....
!!!!!!!!!!!!!!!!!!!!!!!!!!!!!!!!!
對了!
小弟剛剛看很了很多文章
警察沒說要驗車是不是就不用??
這樣是不是可以去便利商店繳??或是郵局?
因為我看有人說便利商店可以列印的話就可以了??
還有人說郵局如果給你繳錢也可以??
最後....
我同學他們說他們查過法規
避震器似乎是合法改裝??
對了...我單子是寫(號牌裝置旋轉器)
不是像一般被寫(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
這樣有差嘛??
[ 本文章最後由 w800230 於 2011-1-21 00:56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