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我國文造詣不好,講詳細一點好了...
我這台車,很老,也停產了(FZR150)
當初升級引擎(改250)的時候沒有做足功課多加比較
造成現在這個排氣量的表現我不喜歡
從6檔變5檔不說,整個扭力曲線不一樣了
現在想成同樣扭力曲線但是排氣量稍微升級(204)
苦於車台停產,有引擎型號的引擎也在車上服役,沒辦法送過去加工
剛好手邊有顆報廢的無牌引擎,想要自行分解送去加工(204)
由於這台車屬於我的代步車,沒辦法下引擎等他完工
(又好像改250CASE有加工過,沒辦法改回204)
只好想這個爛方法...
基本上,我的想法是:
兩顆引擎(204、250)引擎號碼都一樣,大牌也一樣
兩者不相同的只有排氣量,但是把250的引擎換成204
這個動作應該不違法
有違法疑慮的部份大概就是無牌引擎自己弄上現在車牌的引擎號碼部份
所以,我只是想知道這樣做違法不違法...
因為我的想法是,大牌跟外型以及引擎號碼都符合行照
應該不容易查到說我的車有動過手腳
另外就是,什麼單位查的出我的引擎號碼有問題
(因為引擎號碼跟大牌都是同樣一台車的)
為什麼同樣都是10年的車,汽車就沒有引擎號碼,機車卻有T^T
搞這麼麻煩真的是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