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第2次車禍
連續2次都這樣
第一次更誇張在岡山農工前的路口被一台往加油站方向的箱型車突然又轉,我煞車不及撞上去,車頭車殼碎掉,他往前開約200公呎停下來,看我爬起來就走了
我請警察幫我調路口監視器(確定有)
他回說:如果不是你看到的事情經過,那你要負起污告罪(那時候我什麼都不懂,只是怕沒事多一個罪名給我背,所以不敢追究下去)
後來查證根本沒有他說的這回事,調監視器只是離清責任歸屬,幫助案情釐清
意思是說警察吃案這種風氣已經非常盛行,這次拜託幫忙的員警還跟我說,這樣的事是經過好幾萬件歸類出來的"制式"程序
請問以前錯的裁決,現在還要錯下去嗎?
機車族就這麼沒保障嗎?
太可惡的警察風氣
為了討回機車族這樣受到欺壓的公道,我已經向1名立委以及1名議員請求協助了
至於監視器部份,24號去掉月的時候公司回應我說有綠影帶,至今遲遲沒有消息我又再一次去公司詢問進度,同一個警衛又跟我說:因為21日監視器有維修,所以不知道有沒有(難道他們被無形的黑手施壓了嗎?)
只希望警察與對方還我一個公道而已竟然這麼難
我又不是獅子大開口要求,要賠幾萬甚至幾十萬
只是請他對自己做的是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