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羅蘭夫人
有人說自由就是做自己喜歡的事
但當自由變成一種讓別人不喜歡的事,就叫做侵犯
看見了許多車友的改裝,有好有壞,不禁令我做了一些發想,在資訊環境非常發達的現代,有許多的資料與分享,
可以透過網路做廣大的傳播,相信許多人想要改裝,有大多數的原因都是因為看見了某一篇文章、某一台車、
或是某一張圖片,但各位車友在改裝之前,是否有想過一件事情呢?
這件事就是,今天一旦我做了這個改裝,除了自己的使用感受之外,是否會影響到其它用路人的感受,
甚至影響到其它用路人的權益,確實想要改裝什麼東西,是各位車友自己的自由,但自由並不是一個可以無限上綱的事情。
一但個人的自由,侵犯到其它人的自由時,就不算是真正的自由,而是一種暴力,任何人在任何情況下,
都不應該影響到其他用路人的權益,這是基本的做人道理,或許很多車友在改裝之前,並沒有想過這麼多東西,
但無論是間接或直接的對其它用路人造成侵犯,就是一種暴力,但大多數的情況下,只能靠車友們自己約束自己,
除非是像之前台北市的聯合取締,及年底抓改裝抓得較為頻繁,其它時候大家都是抱著僥倖的心態,
想說改這樣不會被抓應該沒關係,但並沒有考慮到其他用路人的感受,缺乏了同理心。
剛剛爬文時,甚至看到某一篇的回覆,改裝使用者說每個人觀點不同,所以心態也不同,其實我不相信這句話,
像是直接將原廠燈具燈泡改裝上HID燈泡的車友,問過不少人,使用者本身都說:我自己有騎在前面看過阿,還好而已,
沒有很刺眼,但問問身邊其他的朋友,都一致性的認為直上HID確實是件不妥當且令人不舒服的事,
自己也確實有被刺眼的燈光影響到,很多人在改裝的時候,只選擇自己想要聽的觀感,卻忽略掉了那些少數,
而確實被影響到的人,雖然確實用小量的金錢,就可以獲得極佳的效果,但當省下改裝
魚眼這筆錢的時候,是否也讓道德廉價了呢?
沒有人能夠盡善盡美,要求別人之前,必須要求的是自己,自己也多次想過要改裝HID,因為高瓦燈泡不但耗電,
反射面及燈具的溫度也會變得相當高,且因為我全時點燈,高瓦燈泡想必會對電瓶造成一定的傷害,
但由於改裝魚眼太引條子注目,於是我改為注意HID遠近遮光閥,但經過長久的考慮下來,還是覺得會溢光,
覺得就算是些許的溢光,還是會對其它用路人造成影響,因此完全沒有考慮就直接換上了高瓦燈泡,但經過這兩年的使用下來,
電瓶掛了,燈泡也因為常時點燈換了一顆,但對於我的道德而言,我相信這是很值得的代價,個人認為身為機車族群的一份子,
有必要為了整體的對外觀感而努力,就算只有我一個人做(相信也有不少默默堅持而努力的車友),至少能從我自己開始努力,
先改善自己,再想辦法良性勸說,改善他人。
除了大家都厭惡的打鳥HID以外,還有一個為人詬病的改裝-短土除,說到這裡,當然大家也會提出其它看法,像是重車、
檔車噴更大,為什麼不去罵他,但我要講的角度是,當原本一個東西,不會影響到其他用路人,卻把他移除,
最後導致的結果是對其他用路人權益的侵犯,這應該就該歸屬於個人認為不妥當的行為,原廠設計歸原廠設計,
如果原廠設計會噴,想辦法改善後方的土除,那真的可以說是很有公德心,但如果原本不會噴讓他會噴….
心態究竟是什麼,確實現在很多人都覺得車子分享外觀就被砲很不舒服,但確實這樣的改裝會造成其它人的不便,
其實被提醒一下我是覺得剛好而已,看到有同樣道德感的人越來越多,其實是一件好事,一開始大家都是用說的,
但至少有個好的觀念,實際上有沒有做一回事,但只要有開始慢慢的改進慢慢的改善,至少未來是可見的。
其實,只要大家有同理心,很多事情都可以避免,改裝前,站在他人的角度想一想,想一想萬一今天是自己的朋友、
父母遇到心裡會怎麼想呢,改裝,原本是一件好事,但錯誤的方向會帶來錯誤的結果,多為別人想想,多為自己想想,
每個人都有讓玩車的風氣變好的權利,但要不要做在於自己,要求別人之前,可以先從自己開始做起,這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也是一件困難的事情,沒有人強迫你去做,但你可以選擇。
以上是敝人的小小感想
不敢說一定是對的
但或許能提供各位參考一下方向
如有補充及不同的意見,也歡迎討論指教
預祝大家聖誕節快樂,行車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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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12 補充
看到很多人對於安全帽,拔後照鏡等等的不滿
我想說的是,這種東西屬於他自己的人身安全部份,其實並沒有妨礙到他人
(除非拔後照鏡又不看後照鏡直接轉彎...),但這些東西只是因為我們了解的較多,尤其是危險性上,
而那些會這樣做的或許他們並沒有了解到在做這些事以後所帶來的風險,或許他們在意的是車身外觀的光鮮亮麗,
想要吸引路人與其它人的眼光,自己的生命安全並沒有太多的注重,很多人很喜歡去攻擊這幾個部份,像是瓜皮,
拔後照鏡等等的行為,或許一開始是某些人的善意提醒,但如果操之過當,會不會變成一種雞婆呢?
後果的承擔必須由他們自己負起,畢竟這些事情是他們先決定要做的,我們提醒,算是我們好意,他做不做咎由自取,
但請適可而止,就像前面提到的,我們了解的危險性不一定等於他們的了解,提醒是一種好意,
但過了頭就是一種無意義又惱人的行為,選擇怎麼樣的行為,就會帶來怎麼樣的後果,只是了解跟步了解而已,
沒什麼好攻擊的,如我一直提到的,先做好自己,確定自己做的行為都是對的,再來影響別人,
才有足夠的立場去說服其他人做對的事。
[ 本文章最後由 Rever 於 2010-12-27 00:57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