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章由 CLIFFFE 於 2010-12-16 22:54 發表
您好,謝謝你給的資料,
但是小弟我還有幾點不明白,
麻煩您在幫忙解答,
1.和解,調解中的依事故發生地調委會申請,
請問要申請調解前是否就要告知對方呢?
請問我申請調解時需要對方的事主到場嘛?
2.如果對方不接受調解,那我該採取什麼行動?
1,看你要不要通知對方,聲請的時候一定要有對方的 大名地址
2:打給對方跟他要保險公司處理人員的電話,你在跟保險人員說
3,假如保險人員跟對方都不來調解,你就再安排第二次調解,第二次不來就第三次 第三次完不來你就去提告過失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