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是在上禮拜六發生的事情了
當時一發生回家後準備要趕緊來詢問車友
不過當時小老婆網站怪怪的不能發文只好延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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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從仁德交流道那邊準備回家時
相信住在此區的人都知道 這邊下班可是尖峰時段
汽車 機車 腳踏車 什麼哩哩摳摳的都有
正當我準備經過交流道時 由於車流量的因素我被擠到汽車道上
而當我行駛的過程當中卻忽然感到後面重心不穩
差點擦撞到旁邊的汽車 還好只是沒什麼大礙 趕緊把龍頭穩回來後
轉頭發現後面有個中年男子已經摔下去了
事後回家我看到車子的傳動蓋那邊有條約2公分的小擦傷
但他的確是有明顯的碰撞到我的車體導致他車身不穩而自摔
礙於車流量的因素我只能騎走 總不可能停在中間吧?
好了 那問題來了
我想請問各位車友 我這樣算是構成所謂的肇事逃逸嗎?
從剛剛回到家到現在內心一直充滿疑慮
PS:對方要從後方超車可能沒超過去而摔倒
對方自摔 而有碰到我的車子 那這樣我算是撞他還是被撞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