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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章由 灰姑娘 於 2010-11-25 23:40 發表 車子受傷沒關係 小心通緝犯抓狂 打傷了你 人沒事比較重要
原文章由 36號 於 2010-11-26 00:48 發表 可是這個渾蛋...跟警察說是我撞他 各說各的 我要告死牠
原文章由 36號 於 2010-11-26 02:42 發表 我都打電話報警了 怎麼還會沒錯紀錄 在這裡 我不想多談過程 謝謝您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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